东北网3月26日讯(李雪松记者佘雨桐)3月26日,黑龙江肇东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判处顾某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九万元不等。此案是肇东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宣判的首例涉恶案件。
公开宣判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顾某某于2017年初开始以天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从事外资借贷业务。顾某某为公司实际负责人,负责客户招揽、业务洽谈,被告人李某、范某(另案处理)受其直接指派带人到借款人家中查看经济情况(“外观”)、贷款放款、贷款催收,由被告人童某、盛某、孙某负责。上述人员以欺诈手段骗取借款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后,在放款时只给借款人一部分合同金额。事后,多人多次以软暴力威胁借款人收取全款,成员各司其职,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套路贷”这种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并不邪恶,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符合邪恶犯罪集团的特征。
2017年5月20日,被害人蔡某通过关系人高息向天一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民币3万元(实为5000元),期限两个月。2017年6月17日,未收到还款。顾某某指使李某带领邹某、盛某、孙某、王某、杨某到蔡某家中索要欠款3万元,至当晚10时许,一直闹事。蔡报警后几人离开。但在民警离开后,李又带人回到蔡某家中,用汽车大灯对蔡某家进行拍照,并对其进行辱骂、摔门、敲门外窗户。那天晚上他一直熬到12点。2017年6月18日,李等人到蔡某家中继续索要欠款。他们得知蔡某无法按照顾某要求的数额还款,双方发生争执。李某、盛某先将蔡某家中物品扔出屋外,后李某等人对蔡某进行殴打。蔡回屋拿出擀面杖和水果刀与李撕在一起。期间,李双前臂受伤,蔡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李某、蔡某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该案中,该团伙共诈骗被害人人民币82900元,诈骗成功31次,700元、200元诈骗未遂51次,敲诈金额人民币162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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