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昆明公积金组合贷款第二套房政策,昆明公积金组合贷款计算器

昆明公积金组合贷款第二套房政策,昆明公积金组合贷款计算器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我会把申请条件和需要的基本信息发给你,请注意。如果符合要求,需要携带资料到主城区城管部门进行审核。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四楼。管理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2: 00,下午13: 00-17: 00(节假日除外)。

申请团体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商业贷款未结清,已办理所购房屋抵押登记。

2.申请人申请团体贷款的,只能向原办理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提出申请。

3.原商业贷款抵押物除原办理商业贷款的银行外,无其他抵押权人;

4.办理商业贷款的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5.贷款申请人未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

6.贷款申请人购买的住房不具有居住权;

7.贷款申请人申请企业对组合贷款的,借款合同应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8、符合法律、法规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9.符合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贷款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1、贷款申请人申请商业团体贷款,只能向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提出申请;贷款申请人申请团体贷款时,商业贷款余额不低于5万元,贷后商业贷款余额不低于1万元;

2.贷款申请人申请团体贷款时,申请的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终止日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到期日。

3.申请人申请的企业对集团贷款资金仅用于偿还商业贷款本金。用公积金贷款偿还部分商业贷款本金后,重新计算商业贷款月还款额。

4.借款人办理企业对集团贷款后,可以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提前还款后,商业贷款余额不得低于10000元(含10000元),不得提前结清。需要提前结清的,必须与公积金贷款同时结清。

5.业务转为组合贷款的,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至申请人转为组合贷款之日,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按以下方式受理:

5.1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至申请人转为组合贷款期间,借款人婚姻状况由未婚变为已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受理:借款人及其配偶必须明确抵押贷款的债务及抵押物权属:抵押物债务为借款人个人债务,抵押物权属由借款人个人享有,配偶对借款人的组合贷款无异议。

5.2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至申请人转组合贷款期间,借款人婚姻状况由已婚转为离异的,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受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属于主借款人,但属于共同借款人的,不能申请)。

5.2.1借款人应提交离婚证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抵押物归借款人及其原配偶共同所有,无其他共有人;

5.2.2借款人及其原配偶共同申请转户贷款,原配偶同意办理抵押登记并签署相应文件和合同。

6、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拟购住房抵押的,贷款合同终止之日不得超过抵押住房土地使用终止之日前20年。对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住房,可贷年限应按住宅建设用地首次登记时间计算。已纳入政府拆迁改造的房屋、已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危房的房屋、已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改变产权用途的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以及位于企业、学校等单位工作区域内不适宜变现的房屋,不得设定抵押,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7.审核个人信用连续逾期3次,累计6次(无贷款);

8.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不支持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9、购房合同(协议)存在除同一户口的配偶或父母(贷款申请人未婚)或同一户口的未婚子女(丧偶、离婚、再婚除外)以外的其他权利持有人;与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买卖房屋,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10.按照现行政策,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开户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必需的基本信息

1.借款人、配偶、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包括军官证等其他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共有人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常住户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共有人的婚姻状况信息(单身者提供未婚声明;结婚提供结婚证;离婚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不再婚声明、离婚协议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共有人的收入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已缴纳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信息,未缴纳公积金的必须提供收入依据原件,以及附近半年的工资收入明细);

5.借款人、配偶、共有人的信用报告(一个月内);

6.商业贷款余额查询表或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应提供最新余额账户;如申请时商业贷款扣款日期已过,应在原贷款银行重新打印);

7.商业贷款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需产权人、共有人复印件);

8.原商业贷款的还款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卡正面一起复印);

9.原商业贷款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完整复印件);

10.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份复印件);

11.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应提交贷款银行还款卡号,复印时身份证正面和卡片正面一起复印);

12、房屋档案摘录表;[打印至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二楼]

13、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提前还款协议;[柜台有模板]

14.昆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动产登记同意书(用于点对点抵押模式);[柜台有模板]

15.抵(质)押物凭证【抵(质)押物包括房地产和指定受托银行的定期存款证明】;

16.房地产登记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17.借款人其他信息(视借款人具体情况,是否需要提交)。

【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外,提供复印件两套;申请时,请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关方面到现场共同办理。】

备注:

1.以上信息是贷款申请所需的基本信息。申请时请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管理机构。

2.借款人申请商业贷款时,商业贷款余额不得大于商业贷款金额加一个月商业贷款还款金额。

小贴士:

第6项,需要咨询商业银行提供;

第13、14项在办理贷款时在柜台领取并填写;

如果第15、16、17项需要提供,专柜老师会通知你;

第12项可在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二楼打印。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昆明公积金组合贷款第二套房政策,昆明公积金组合贷款计算器":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1056.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