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刑法不是万能的,不能以刑阻民更不能以刑代民:法检首次联手发布典型案例

刑法不是万能的,不能以刑阻民更不能以刑代民:法检首次联手发布典型案例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蒋安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权益,建设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刑事、民事案件的裁判规则,防止办案机关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今天,以“刑事、民事纠纷典型案例及处理规则”为主题, 组织各部门理论学者与法检实务专家深入对话交流,共同发布典型案例直面现实问题,细化起诉和审判规则,形成办案共识。 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胡云腾,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玉伽,原政法委副主任郎胜,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晓青,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等出席论坛。

论坛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所、国家检察官学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办,首次联合发布相关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胡云腾法官

胡云腾指出,办理刑事和民事案件,不仅涉及刑事和民事诉讼程序的转换和衔接,还涉及法院内部、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更重要的是惩罚犯罪、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维护个人人身和财产权益之间的平衡和互动。长期以来,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处理,无论是程序性的还是实体性的,往往观点不一,做法不一,甚至结论相互矛盾,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了进一步明确刑事与民事程序的关系和适用顺序,划定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合理界限,避免办案机关随意干预经济案件,迫切需要对规则进行总结和细化,在规则的基础上提炼出办理刑事、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作为所有规则的指南和规则的空白。他希望通过对跨领域案件办理中相关案例的探讨,不仅为实际办理提供可操作的规则,也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社会经济交易秩序、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玉伽

玉伽指出,浙江是互联网金融高地、经济形态高地、民营经济发展高地,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问题十分突出。在这种背景下,本次论坛集中讨论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问题是及时的。他说,处理涉及打击犯罪、保护个人权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刑事和民事问题的交叉应当坚持三个理念。第一,与时俱进,在更高层次上汇聚良法善治的知识;二是追根溯源,从更深的维度回答民事与刑事交错的困惑;第三,共赢,在更广阔的视野中构建司法权威之路。

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介绍了杭州市检察院在依法办理“刑民交叉”案件和民生检察工作方面的尝试,如建设互联网检察教研基地和网络犯罪研究中心,研究互联网金融等新型犯罪的罪与非罪;建立基层诉讼调解中心,探索民事诉讼申请监督案件中保障民生利益的具体方法;召开“民营企业家进检察”座谈会,探讨企业产权保护检察路径,等等。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

黄河强调,一是坚持刑事和民事程序一体化的思路,坚持刑事和民事程序互补统一,充分运用各种诉讼手段,妥善处理交叉案件;二是要做到“两个防止”,即防止办案机关以涉嫌犯罪为由介入经济纠纷,防止办案机关以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刑事立案;三是加强立案监督,检察机关要坚守批捕起诉底线,对跨专业案件要慎重裁判;四是全面推行“四判”,通过事实判断、责任判断、价值判断、程序判断,合理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

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指出,研究刑事与民事交叉问题首先要解决概念和范围问题。从狭义上讲,如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分别通过刑事和民事途径进行救济,则属于刑事和民事的交叉。不一定只有一个事实,也可能有很多事实。所以法律责任要协调,司法程序要配套。研究刑事与民事的交叉有三个目标要达到。一是充分保护和修复受损法益,二是从整体上合理确定法律责任,三是协调刑事和民事程序的启动和推进。跨领域案件的处理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裁判整体协调原则,二是充分合理救济原则,三是诉讼经济便利原则。

部分参与者

与会人员围绕“提起民事诉讼后涉嫌犯罪的处理;办案机关主张该民事诉讼涉嫌犯罪,请求中止审理或者移送的;人民法院已按普通民间借贷纠纷作出生效判决,检察机关认定借贷行为涉嫌套路贷犯罪。与合同相对应的犯罪行为效力的认定以及保证合同无效时债权人向有过错的保证人主张赔偿责任的条件;如果为了公司利益申请贷款,可以向公司个人股东提供足够的财产担保。虽然贷款申请程序存在不规范之处,但是否可以认定为骗取贷款罪?员工代理人或代表人签订合同涉嫌犯罪时单位的民事责任;讨论了赃款赃物处理等7个议题;结合“洪聪聪诉曹、杨翠龙等民间借贷纠纷案;李腊珠诉王文明等借款合同纠纷案;凤起公司诉辽宁储运公司、粮食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环城农商银行诉恒丰银行青岛分行等合同纠纷案;潘强、金庆抗议民间借贷纠纷;宁波尚同银行诉田波公司、鸿禧公司;黄国安诉平安银行延东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农业发展银行科尔沁支行诉万通粮油公司、莫砺锋航运公司纠纷案;吴诉陈、王克祥、中建总公司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案;叶文玉、毛福林涉嫌骗取贷款;广州启润实业有限公司与兴隆志海矿业有限公司、兴隆天宝矿业有限公司申请合同纠纷再审案;中国能源总公司、电白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锦江房地产公司;李静诉温延庆、星爷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等13起涉及近年来刑事与民事案件交叉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探讨。

与会者一致认为,处理跨领域案件应遵循以下原则,即坚持法治原则、统筹协调和裁决原则、充分合理救济受损权益原则、诉讼经济便利原则、实质性解决争议原则和公平正义原则。

会上气氛热烈,火花四射。在讨论相关案例时,民事法官和刑事法官从不同角度表达了明显的观点分歧。经过论证、碰撞和慎重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研究所、国家检察官学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刑民交叉典型案例》,即:

凤起公司诉辽宁储运公司、粮食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李菁诉温延庆、星爷;

潘强、金庆抗议民间借贷纠纷;

叶文玉、毛福林涉嫌骗取贷款;

洪聪聪诉曹、杨翠龙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徐攀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此次案例讨论活动,为司法实践办理涉刑涉民交叉案件提供了重要经验和操作规则与指南。论坛吸引了来自立法、司法、理论界的众多专家学者,郎胜和朱晓青分别发表了专业评论。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三级检察院相关法院的法官、检察官代表,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的部分高校学者、银行资深法律工作者参加了研讨会。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张博·李劲锋

请发邮件到这个邮箱:fzrbrmt@126.com在等你!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刑法不是万能的,不能以刑阻民更不能以刑代民:法检首次联手发布典型案例":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9048.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