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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贷、网贷不得向无明确意愿借款人办理租房贷业务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6月27日,据厦门金融监管局官网消息,近日,厦门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租房贷”业务的通知。

以下是通知的详细内容:

个人对个人贷款中的小贷公司和信息中介:

近期,少数房地产中介租赁机构与网贷平台合作,以租客名义办理“租房贷”筹集资金,严重损害了出租人和租客的合法利益,引发金融风险。为防范“租房贷”风险,切实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租房贷”专项治理切实加强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监管的通知》(闽〔2019〕2号) 要求各小额贷款公司和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租赁贷款的信用资质审查,不具备明确借贷意愿的借款人不得贷款

厦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9日

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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