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代敏:让家事审判更有温度,下面是南方日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珠海 陈圆 贷款
代敏。南方日报记者 关铭荣 摄
“谢谢法官,让儿子重新接受了我。以后我一定会更关心他,珍惜和他相处的时间。”一宗婚姻家庭纠纷案中,因长期分居,孩子抗拒与妈妈相处。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下称“香洲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代敏了解情况后,专门与社工沟通,通过心理辅导、交谈等各种形式,帮助这对母子修复亲情。终于,孩子不再抗拒妈妈了,孩子妈妈激动地向代敏一再道谢。
俗话说,“清官难审家务事”,可前不久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的代敏是个例外。这位80后女法官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已有14个年头,期间圆满审结了超过2000件家事案件。
“推动多元化解家事纠纷,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他们在家事审判中感受到法院和法官的‘温情’,是我们的职责。”代敏说。
撰文:何丽苑 通讯员:何娟
柔情▶▶涉及儿童的案件审判最谨慎
“代法官,谢谢您!因为您,我和孩子们才能过上新的生活。”走出法庭一刻,刘芬(化名)热泪盈眶地对代敏说。这一幕,深深地烙在代敏的心中。
刘芬是代敏主审的一起婚姻纠纷案中的当事人。那是数年前的一宗家暴案件。在长达6年的婚姻中,刘芬只要稍有不从,丈夫便辱骂、殴打她。
“考虑到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我一直委曲求全,却换来他一次次丧心病狂的打骂。”庭上,刘芬声泪俱下地揭露着丈夫田力(化名)的恶行。
在家事案件中,代敏最关注的正是家暴案件,特别是涉及儿童的家暴案件,“因为这关乎孩子的一生,每每想到这,我便觉得自己责任重大。”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代敏抓紧从繁琐的文书中整理线索,并冒着遭受人身威胁的风险,多次上门沟通。很快,案情得到了明晰。代敏依法宣布夫妻俩离婚,并为刘芬发出了保护令。
“审结此案的其中一个难处,是关于孩子们的抚养问题。”代敏介绍,在一般人看来,当一个家庭有两个孩子,让离婚夫妻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孩子更符合常理。但在刘芬案中,考虑到丈夫有家暴倾向,代敏再三思量,最终顶住压力,把两个孩子都判由刘芬抚养。
“作为法官,我需要为他们未来负责。刘芬的经济条件虽然不太好,但可以预料,如果判给爸爸,两个孩子得到的照顾肯定不如妈妈。”代敏说。
14年来,在代敏的统筹与执行下,香洲法院不断探索创新的审判模式,严格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禁止未成年人旁听父母离婚诉讼,开庭期间对儿童进行托管,未成年人参与诉讼特别保护……一项项程序的落实,只为避免未成年人在父母离婚诉讼庭审上受到二次伤害。
“我们希望,即便是不幸来到法庭,但能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庭的温度,感受到法律对他们的保护。”代敏说。
创新▶▶开出全国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在同事们眼里,代敏不仅是一位充满柔情的女法官,还极具创新能力。
五年前,因为一份特殊的人身保护裁定,代敏“出了名”。她回忆,2014年2月,春节假期刚结束不久,她便受理了陈圆(化名)提起的离婚诉讼。
“这名女子面容憔悴,向我哭诉她从结婚当天起,就一直遭受丈夫曹武(化名)家庭暴力的痛苦经历。”代敏在认真审查了陈圆提交的报警记录、门诊病历等材料后,基本确认了女方多次遭受暴力伤害的事实。
“但如果仅作出禁止男方殴打、威胁陈圆的裁定,并不足以保障女方及其父母的安全和正常生活。”经过仔细论证后,代敏作出了一份与以往保护裁定不同的禁止令:除禁止曹武殴打、威胁、骚扰、跟踪陈圆及亲友外,还禁止其在距离陈圆父母现居住小区100米范围内活动。这便是全国第一份反家暴“远离令”,对业界而言具有参考意义。
除此之外,代敏还发出过全省第一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这一保护裁定的发出,可谓因打破某种世俗观念而备受关注。
2011年6月9日,仇某向香洲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料,2011年7月18日,其丈夫温某却向该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原因是妻子仇某带3名男子对温某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胁迫温某签署离婚协议书和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承诺书。
作为主审法官,代敏确认事实后,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于2011年7月29日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仇某及其亲友殴打、威胁申请人温某。
“申请保护令不只是妇女的‘专利’。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都不该受到指指点点,法律保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代敏始终认为。
十几年来,为维护社会公德,代敏曾在判决书中直接教育批评婚姻中的出轨方和“小三”;为改革家事审判模式,代敏主导在香洲法院配套成立“妇女之家”、儿童托管观察室和沟通式家事审判法庭,引进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参与化解家事纠纷,探索柔性家事审判程序;由代敏探索出的保护家暴受害人的成熟可行的新方法,最终变成法律条文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至今,凭借一颗大胆开拓、认真负责的心,代敏不断探索家事少年审判创新模式,写下了一份漂亮的履职表。
爱心▶▶与涉罪未成年人成为老友
“我要好好学习法律,不要再犯法,将来一定不会进来。”去年9月26日,珠海市第二看守所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在看守所负责人、法官、心理老师等带领下,6名涉罪未成年人参观了看守所,其中一名青少年有感而发。
这是由代敏组织、香洲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为帮教未成年人设计的一项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代敏带领一支法官团队设计了一系列创新的辅导项目。“最终目的是,既要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意识到法律的威严,也要让他们重新树立自信,有效帮助他们重返社会。”代敏说。
代敏还记得,2018年初,香洲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受理了一宗涉及5名未成年人的抢劫案。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这些被告人更好地改正错误,融入社会,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审判庭依法对他们宣告缓刑。
宣告结束,并不代表代敏及她的团队“一劳永逸”。在宣告后的大半年里,代敏与该案的主审法官徐娟等,每个周末都非常忙碌。他们为五名当事人准备了丰富的辅导活动,包括座谈、心理辅导,以及到福利院儿童表演节目等。
“刚开始确实觉得有点累,但当看到他们在台上卖力地表演,又觉得一切都很值得。”代敏说,她们戏称该案是“五宝案”,寓意5名当事人都是他们的宝宝。眼看5名年轻人从抗拒一切集体活动,到最后为演出出谋划策,顺利完成一场精彩的表演,代敏与徐娟感到十分欣慰。
“最重要的是,‘五宝’终于意识到人生的意义所在,立誓不再犯法。”代敏笑称,没想到“法官妈妈”没当成,自己却成为了他们的朋友,“他们总是一句一个‘老代’的叫我。但无论如何,将来只要他们有需要,我和我的团队定会第一时间为他们服务。”
珠海公积金
通知来啦!
事关每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快来看看你的有什么变化
近日,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标准的通知》,对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何?
调整时间
缴存单位应当在2019年7月至9月完成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区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
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15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2019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
缴存限额
2019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659元;下限均为86元。
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珠海市高新技术、高端制造、高端服务类企业及港澳台职工等缴存限额另行核定。
缴存单位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在上述区间内确定。
相对于2018年度,
住房公积金有何变化呢
月缴存基数上限提高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从2018年度的20253元提高到22155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20元不变。
快留意一下你的公积金
有什么变化吧~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珠海 陈圆 贷款(珠海公积金)":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dkzs/96900.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