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时,应提供三项证明,下面是南阳日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生源地贷款时贷款人的身份
凡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南阳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龙腾南阳讯 又到一年开学季。
随着9月份的临近,不少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们也准备着背起行囊,迈进期盼已久的大学校门。为祝他们铿锵出行,我省及时出台生源地贷款优惠政策,有需要的大学新生们,尤其是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南阳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为方便大学新生在生源地贷款,咨询电话63168066。
申请贷款有条件,得有我市户籍的贫困生
具有我市户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高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南阳籍新生和南阳籍在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市、区),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县(市、区),经县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也可以是跨县就读的;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学生资格的认定参考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办法。
贷款额度,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本科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已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贷款期限,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全额自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只付利息、不还本金”的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程序,应提供三项证明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需和共同贷款人一同持盖章的申请表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籍证明:借款学生所在家庭户口薄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籍证明:新生凭学生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书面材料及其复印件。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王秀云 高超
生源地贷款联系人信息是指谁
碗厂镇中心学校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结合县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加强教育扶贫力度,实施精准资助,切实解决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困难问题,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机会和权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镇雄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落实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及当前疫情,经中心学校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碗厂镇中心学校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领导组
组 长:龙绪安(中心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成联勇(中心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中心学校其余班子
领导组下设大学生助学贷款办公室,由邓明龙老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贷款业务指导、贷款政策讲解,陈登莲老师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业务及日常事务工作。
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镇雄县;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
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镇雄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受理预约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预约办理方式:
1、网上预约:因疫情影响,本年度助学贷款无需现场登记拿号,学生可通过微信或QQ扫描二维码自主选择贷款办理点和办理时间(如需在碗厂镇办理点办理的学生,预约选择为“碗厂镇办理点”即可,时间选择结合自身办理需求)。每个学生原则上只能预约一次,所以网上预约前请先完成网上申请并备齐相关资料,确保能按时到办理点办理合同签订。预约成功后通过扫描预约信息查询二维码查询预约信息。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预约信息请联系预约平台系统管理员后台处理后重新预约。
2、现场预约:对不熟悉扫码操作的学生(共同借款人),7月27日开始,前来碗厂镇中心学校大学生助学贷款办公室由贷款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扫码预约。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受理地点:
碗厂镇办理点:镇雄县碗厂镇中心学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点,联系人:邓明龙,手机:15198563201;陈登莲,手机:15808635936。
五、借款合同受理时间及方式:
1、助学贷款受理时间:碗厂镇中心学校办理点7月27日至9月25日期间全部受理助学贷款电子合同。
2、续贷学生及在校大学生首贷受理时间:7月27日---8月14日,(由于碗厂中心学校贷款办理点设在学校内,8月5日-8月9日学校要封闭考试,故考试期间不接受贷款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在8月9日前办理的,请提前在8月3日前完成办理)。若因特殊原因未在8月14日前完成办理的续贷学生及在校大学生首贷学生,与办理点老师联系并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
3、2020年高考结束新生贷款时间:8月15日至2020年大学生贷款办理工作结束,(2020年高考新生不能提前预约,一定要领取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才能进行网上预约申请,因为办理时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才能办理)。
4、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安排(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
5、受理方式:原则上学生(家长)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的贷款办理窗口办理贷款业务,贷款实行实时办结制(即当日办理完毕)。工作人员现场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贷款的学生当日签订合同,办毕全部手续。对于没有预约上当天号但有特殊情况急需办理贷款的学生(家长),请电话联系办理点老师,可适当作安排,但一定要办理点办理完当天预约的学生(家长)方可安排。
6、由于今年贷款全部电子合同系统,请所有准备贷款学生提前完善自己的个人材料,包括上传材料是否完善合格,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等),碗厂镇办理点将通过贷款办理顺序号的发放,微信群申请等相关平台进行人员多少调节,达到特事特办、错峰办理。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后2-7日内完成支付宝实名制认证。
六、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所有贷款工作人员及办理贷款学生(家长)必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主动出示“云南省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云南省健康码”显示绿码,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佩戴口罩、完成登记后方可进入办理点参加工作或办理贷款业务。
2、黄码人员需持办理业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办理点办理业务;红码人员需持办理业务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办理点办理业务;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持办理业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办理点办理贷款业务。
3、所有进入贷款办理点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在办理点指定区域等候办理,同时,贷款学生及家长必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首贷学生
1、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前来办理的学生或家长必须知晓登陆系统的账号及密码,办理时,需要提供此信息,便于工作人员登陆个人系统核对上传信息是否完善)。学生注册用户后为确保信息安全,必须牢记该用户名及个人登录密码,今后继续贷款、还款、学生个人信息修改及毕业确认等均要使用该密码,直到贷款本息还清为止。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的,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导出《申请表》时会自动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请据实填写申报并承诺签字。
4、现场办理: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预约办理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预约贷款办理点办理借款合同签订,领取贷款受理证明。严禁委托他人代签(若家长因病或外出务工不能到场签字的,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申请时就不能选其作为共同借款人,必须选择可以到现场签字的其他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若因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受理时间另行约定。
5、高校报到后,最迟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验证码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进行确认。
6、11月中旬,贷款资金将通过支付宝直接划拨到就读学校账户。若有余额,学生可以在支付宝账户提现使用,温馨提示:支付宝账户未完成实名制认证的不能提现。
(二)续贷学生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提交“续贷声明”并通过高校审核,导出贷款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陆系统维护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登陆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2、学生或者共同借款持本人身份证和申请表在预约时间到预约办理点签订借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前来办理的学生或家长必须知晓登陆系统的账号及密码,办理时,需要提供此信息,便于工作人员登陆个人系统核对上传信息是否完善)。
3、高校报到后,最迟于2020年10月10日携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验证码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进行确认。
4、11月中旬,贷款资金将通过支付宝划拨到学校账户。
八、贷款所需资料及说明
一、在校生首贷和新生贷款提供材料须知(以下简称首贷)
(1)出示证件:
1、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现场签字);
2、双方身份证原件(学生本人和共同贷款人必须到场);
3、双方户口本原件;
4、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2)提交材料及顺序:
1、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现场签字);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双方户口证明复印件各1份;
4、录取通知书、大学学生提供学生证、在校证明或者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网上注册申请时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还需要提供《认定表》(已通过没有《认定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在系统导出申请表时会一并导出认定表)。
二、在校生续贷提供材料须知(以下简称续贷)
(1)出示证件:
1、申请表原件1份;
2、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2)提交材料:
1、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现场签字)。
来源:镇彝威微生活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张丽青
审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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