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地产信托窗口指导的正确姿势——防风险而非一刀切,下面是金融界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信托贷款432
“暂停地产信托报备”这一消息,在信托和地产行业“一石千层浪”。
此前市场上有消息称,福建、浙江、江苏、上海等地银监局暂停新增地产信托的报备,已过审的信托可发行。今天下午,上海与宁波银监局先后向媒体发声,称并无书面或窗口形式向辖内信托公司暂停房地产业务。
华尔街见闻向多家信托机构求证,北京、上海、深圳目前尚无强制性要求,业务照常,福建、浙江、陕西、天津等地,自上周开始陆续有部分信托公司接到了建议暂停或者暂缓地产项目的窗口指导,但即使在同一地区,也并不是所有的信托公司都收到指令,许多大型信托公司地产项目,如“432开发项目”仍照常运行。
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亦称“432”原则:
“4”是指该项目在信托项目发行时需要保证至少四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是该地产类项目的总资金中必须至少有30%的资金来自于融资方,
“2”是该地产类项目的融资方至少拥有二级以上(包括二级)的开发资质。这一原则既包括了对房开贷的基础条件要求,也包含了银行风控的要求。
市场数据显示,2018年1-7月,地产集合信托放量同比增长80%,大部分地区的信托公司今年年初,甚至更早时间,已经停止对房地产的前端融资,“432信托开发项目”是房地产,尤其是中小地产商开发建设的重要资金渠道之一。华创证券房地产首席分析师袁豪认为:“非标是中小房企的主要融资渠道,而信托是非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全面停掉信托,将对中小房企融资影响较大。”
但从目前的政策面分析,监管层的指导动作只是对辖内一些地产项目占比过高的信托公司进行风险防控,而不是对信托地产项目一刀切。
本文源自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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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信托旗下贷款有哪些
近日,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002304.SZ,以下简称“洋河股份”)自曝“踩雷”2亿信托理财。
3月18日,洋河股份公告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投资”)收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发来的《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期公告(含第1期、第2期)》(以下简称“天新湾区更新10号”),根据文件显示,信托计划预设存续期限已届满,项下财产未能完成变现,信托计划将延期。
3月23日,中航信托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周期性调整、新冠疫情反复冲击等诸多因素叠加影响,部分信托计划交易对手财务状况未及预期,导致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公司管理的个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现延期情形。中航信托作为受托人始终以秉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据信托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处置方案,并据此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托产品退出方案,通过多方措施最大限度保障投资人权益。
洋河投资再“踩雷”信托
公告中,洋河投资称,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1日,分别出资1亿元认购“天新湾区更新10号”第1期、“天新湾区更新10号”第2期,合计投资天新湾区更新10号2亿元,产品预设存续期限24个月。
目前洋河投资共收到“天新湾区更新10号”投资收益1376.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信托产品本金2亿元及在2021年12月20日之后的预期收益未收回。
洋河股份表示,公司已及时与受托人沟通,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将积极督促受托人等相关方履行合同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天新湾区更新10号”的情况,3月23日,洋河股份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仍然暂时没有进展,在与中航信托积极进行沟通过程中。
据了解,这并非洋河股份第一次在信托理财上“踩雷”。2021年12月4日,洋河股份曾披露,该公司投资的中信信托·嘉和118号恒大贵阳新世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金和收益延期兑付。当时,洋河投资共计收到该信托产品本金近1.2亿元及投资收益1341.1万元,剩余信托产品本金7251.3万元及9500万元在2021年6月21日之后的投资收益未及时收回。受托人中信信托启动司法处置程序,依法追索债权,督促恒大集团相关方履约还款。
上述洋河股份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表示,中信信托·嘉和118号也暂时未得到化解。
该人士补充称,之前购买信托理财,是有信心产生更好的效益,目前公司在信托理财方面都没有再做投资了。
投资者称另有产品延期
记者采访发现,购买“天新湾区更新10号”理财产品的不仅有洋河投资。
3月22日,一位购买了“天新湾区更新10号”的投资者向记者表示,今年2月底,中航信托提供给投资者五种处置方案:方案一,信托计划展期到信托财产变现之日;方案二,保本退出,6个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金;方案三,展期12个月,期间支付2.04%收益;方案四,展期24个月,每年支付7%收益,到期还本;方案五,展期36个月,每年支付7.5%收益,到期还本。
上述中航信托相关人士未否认上述处置方案,并表示,截至目前方案没有改动。
不过,上述投资者对于处置方案并不认可。
除了“天新湾区更新10号”以外,有多位投资者向经济观察网反映,他们投资的中航信托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处于延期状态。
3月23日,一位深圳的投资者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显示为“中航信托·天启【2020】381号江西永联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航信托·天启【2020】381号”)临时信息披露”的报告,其中显示,该信托计划于2020年12月15日成立,预计期限24个月,目前存续规模9.71亿元。借款人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2022年12月15日本信托项目预设存续期限届满,因借款人江西永联未按约还款,担保人江西永联、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及共青城邦友投资有限公司亦未履行担保义务,信托计划财产未全部变现。报告披露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
此外,上述报告还显示,中航信托将持续跟进正邦集团、江西永联和正邦科技企业重整方案,经与管理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初步沟通,重整方案预计在三个月内会有进一步进展,将依据重整方案的进展情况积极行权,以实现信托财产利益最大化。
多位投资者向记者反映,他们购买的“中航信托·天启【2020】381号”暂时尚未得到解决。
一位浙江宁波的投资者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显示为“中航信托·天启【2019】651号长沙中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期公告”(以下简称“中航651号信托”)的文件,发布日期为2022年5月27日。该投资者表示,该产品兑付日为2022年6月5日,2023年3月14日,中航信托发布临时信息披露表示,将依法追索债权或向借款人寻求其他更优还款方案。
这位宁波的投资者称,自己在这个信托计划上投资了300万元,该产品目前处于延期状态。
2022年9月2日,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866.SZ)曾公告表示,通过代销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认购了中航信托发行的“中航651号信托”,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但是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航651号信托理财产品的1亿元本金及260.7万元理财收益。
经济观察网就“中航651号信托”“中航信托·天启【2020】381号”情况向中航信托相关人士求证,该人士回复称“两只产品近期已发布临时信息披露公告,具体情况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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