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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交房(公积金贷款还没放款能收楼吗)

贷款知识 湖北日报 投稿

即日起,宜昌实施“先验房后收房、收房即拿证”制度,下面是湖北日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公积金贷款交房

湖北日报讯(记者何凡 通讯员谭格格)16日,记者从宜昌市住建局获悉,即日起,宜昌在全市新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推行“购房人先验房后收房、收房即拿证”制度,从制度上切实维护购房人“收房”和“拿证”两大核心利益。

宜昌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购房人“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是让购房人从买房到收房,通过“质量信息公示、分户验收、业主查验”等环节,全过程了解房屋质量状况。新政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预售的房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对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承担策划组织、闭环整改和安全保障责任,施工、监理和前期物业服务单位要积极配合。

房屋在建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按进度、分批次公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可以制作成二维码等形式,便于购房人通过手机扫码等方式查看;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每户住宅进行分户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签署房屋验收交付单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购房人对其所购商品住宅进行质量查验。购房人按照自愿原则和实名登记的方式参与现场查验,并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查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能立即维修的立即组织修复,或及时向购房人说明情况并另行约定维修时限。

“收房即拿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购房人交付房屋的同时交付商品房分户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和规划条件依法开发建设,确保项目按期竣工,依法履行税费缴纳义务,为“收房即拿证”提供重要保障。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愿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商品房分户不动产权证书的,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约定按期收房、按期缴税、配合办证等权利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双方共同委托的代办公司不得代为收取购房人缴纳的各项税费。房屋有个人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的,购房人应在核发商品房分户不动产权证书后及时办理正式抵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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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还没放款能收楼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1-5年期由2.75%下调至2.6%,5年以上由3.25%下调至3.1%。

问:利率下调后每个月少还多少钱呢?

举例说明:以首套房、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为例,此次公积金利率调整后,月供金额将从之前的4352.06元减少至4270.16元,每月少还81.9元,利息总额减少29483.71元。

问:以前放款的业务,利率会下调吗?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放款的业务,一年期以内的利率不变;一年期以上的,2023年1月1日起实行新政策,由3.25%调整为3.1%。

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度计算对照表

(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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