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贷款知识 > 重庆2017贷款(重庆贷款网简介)

重庆2017贷款(重庆贷款网简介)

贷款知识 新京报 原创

重庆小贷整体不良率9.43%,网络小贷本地贷款投放客户数增长,下面是新京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重庆2017贷款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11月4日,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下称“协会”)官方公号发布《2020年重庆小贷行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重庆全市共有小贷公司(包括网络小贷)265家,较年初减少10家;从业人员4269人,较年初下降25.21%。但注册资本和贷款余额方面,重庆市小贷行业在2020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注册资本1107.41亿元,较年初增长2.55%;贷款余额1780.8亿元,较年初增长12.42%。同时,截至2020年末,重庆市小贷行业整体不良贷款率为9.43%,较年初增长了2.13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披露,重庆市的网络小贷在2020年度展业中呈现出“本地贷款投放客户数明显增长”等三大特点。

具体来看,首先,报告显示2008年至2017年这十年间,重庆市小贷公司的机构数量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并于2017年达到287家的峰值。但进入2018年后,重庆市小贷公司的机构数量已持续三年下降(如图1所示)。

图1 来源:《2020年重庆小贷行业发展报告》

从报告所显示的新设机构数量看,2009年、2011年与2013年是重庆市小贷公司数量新增较多的年份。其中,2009年新设机构数量最多,超过50家。在连续“沉寂”两年后,虽然2017年重庆市小贷公司的新设机构数量重新回到两位数,为16家,但进入2018年以后,三年间,重庆市小贷公司新设机构仅有1家,特别是在2018年和2020年,重庆市未出现新批设机构(如图1所示)。

其次,从注册资本统计数据看,截至2020年末,重庆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107.41亿元,较年初增长27.53亿元(如图2所示),但增长趋势放缓。

图2 来源:《2020年重庆小贷行业发展报告》

再次,在注册资本规模分布上看,报告显示,重庆市小贷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41家,占比15.47%;注册资本在3亿-5亿元之间的为65家,占比24.53%;注册资本在1亿-3亿元之间的数量最多,为115家,占比也达到43.40%;而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下为44家,占比16.60%。重庆市小贷公司的平均注册资本为4.18亿元,较年初增长6.42%。

国家层面对小贷公司监管规则调整的最新版本,是2020年9月16日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即“86号文”)。86号文最大调整之处在于,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小贷公司的杠杆统一增至5倍;但是对地方设立小贷公司(非网络小贷)的“准入门槛”,即注册资本金,没有给予明确的金额要求,而将这一规定权限“下放”至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当前,北京、重庆、深圳以及广州等国内直辖城市或主要城市,尚未根据银保监会86号文出台辖内小贷公司的监管办法或细则,仅厦门于今年的6月24日正式发布了该市小贷公司的监管办法,上海则于一个月后的7月28日公示出该市小贷公司监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从已落地的厦门版小贷公司监管办法看,在厦门设立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将不低于3亿元,且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对于初设的小贷公司,这一规定较9年前厦门出台的《暂行办法》提升了1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厦门版监管办法明确的该市小贷公司“3亿元注册资本金”底线,并不包括通过互联网在注册地省内或跨省展业的小贷公司(即网络小贷)。按照去年11月2日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省内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将不低于10亿元;而跨省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则不低于50亿元。厦门版监管办法也通过《办法》第19条表示,该市“小贷公司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回到重庆,该市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也曾对辖内小贷公司2020年的数据有过披露。截至2020年12月末,重庆市共有小贷公司265家;其中有50家为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名单中包括蚂蚁、苏宁、海尔、小米、度小满、京东、神州数码、拉卡拉、瓜子二手车、永辉超市、美团、万达、分众传媒、美的旗下的一家或多家小贷公司,均为在重庆注册的网络小贷公司。乐视旗下小贷公司等3家,被重庆市金融监管局暂停开展网络贷款业务。

当前,银保监会对小贷等“7+4”类地方金融机构,在监管导向上主要强调服务本地、深耕本地市场。记者注意到,重庆市网络小贷在2020年度展业中呈现出这一特点。

报告披露,重庆市网络小贷在2020年中“对本地贷款投放客户数明显增长”。渝籍网络小贷“对重庆客户的本年累计发放贷款992.92亿元,同比增长5.99%;保有贷款客户483.57万户,同比增长21.32%。”

除此之外,“支农支小服务能力”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力度”均大幅提升,成为重庆市网络小贷2020年度展业的另外两大特点。

同时,报告也对影响小贷公司(包括网络小贷)发展的四大行业内在因素进行总结:

一是偏离主业,贪大求快。部分小贷公司违背小额分散原则,背离民资服务小微、三农初衷,将主要资本投向房地产开发、“两高一剩”和“个人消费”等高投入、高风险领域,导致贷款集中度过高,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二是急功近利,影响声誉。小贷传统信贷产品常用的“借助高利率产品去覆盖逆向选择中的客户高风险”的风控方式,在经济增速下行、偿债能力减弱、利率受限的大背景下,已难以为继;也不适应国家普惠金融战略发展要求。加之部分机构涉嫌违规经营、消费者投诉剧增等问题的曝光,较大损害了小贷行业的声誉与品牌形象。

三是盲目跟风,忽视风险。部分小贷公司盲目跟风头部互联网平台与行业龙头的商业创新模式,忽视创新背后的金融风险与需承担的社会责任,导致花费大气力开发出来的金融产品存在诱导不成熟客群超前消费、过度消费、攀比消费、投机消费等问题;而与中介渠道的合作过程中又可能面临涉嫌“套路”的危险。

四是创新不足,缺乏信用。部分小贷公司转型步伐缓慢,缺乏金融科技手段,不重视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接入与使用,导致营销成本、风控成本及运营成本居高不下,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防范客户违约的能力不足。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李世辉

重庆贷款网简介

美团方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三快小贷(即美团小贷)拥有网络小贷牌照,系合法从事放贷业务,营业范围明确包含了‘开展各项贷款’,已根据法律规定提请上级法院审查,尚在法律流程中。”

焦作中院多次判定美团小贷放贷不具有合法性,而美团方面坚称“系合法从事放贷业务”,并表示已根据法律规定提起上诉。

在法律人士看来,该案的核心在于:美团小贷是否已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是否已依法获得从事发放贷款的资格。

追债不成反被法院判定违法放贷!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多份裁定书显示,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原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小贷”)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焦作中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反被焦作中院判定“违法从事发放贷款业务”,并驳回其执行申请。

在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常务副理事长白澄宇看来,美团小贷诉讼事件再次暴露了小贷公司法律地位的缺失。“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和业务范围依旧没有法律保障,而互联网小贷更是没有任何明确的政策,只是个别省份的试点。”白澄宇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晓红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依据我国现有法律,从事经营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尚不具备应有的合法性。现行由当地政府对小额贷款企业进行监管的操作方式,法律依据不足,在监管的有效性和操作性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法院判定违法放贷

编号为(2019)豫08执744号、745号、746号、748号、749号的5份裁定书显示,美团小贷向焦作中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谷某振、褚某东、申某加、李某祥、唐某楠等5人执行河北保定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4月19日作出的裁决。

焦作中院在执行过程中,责令申请执行人美团小贷限期提供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其从事资金融通发放贷款业务的证明,但美团小贷未能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依法具有发放贷款资质。

因此,焦作中院认为,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本案中,美团小贷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融资业务平台,违法从事发放贷款业务,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美团小贷的申请依法应予驳回。

实际上,焦作中院此前就已经判定美团小贷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法从事发放贷款业务,并驳回了美团小贷的执行申请。一份今年1月公布的裁定书显示,美团小贷与自然人闪某通过美团点评借钱平台在网上签订《贷款合同》,闪某向美团小贷进行“经营或流动资金周转需求”的分期借款8万元。到期后,闪某大部分本金及逾期违约金、利息未偿还。

美团小贷于2019年4月1日向保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保定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4月19日作出(2019)保裁网字第3523号裁决书。2019年11月26日,美团小贷向焦作中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美团小贷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明出借人具有发放贷款资质的证据。焦作中院当时就认为,美团小贷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放贷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对此,美团方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对该裁定书,三快小贷已根据法律规定提请上级法院审查,尚还在法律流程中。三快小贷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依法批准,拥有网络小贷牌照,系合法从事放贷业务,三快小贷的营业范围明确包含了‘开展各项贷款’。”

是否获准是关键

焦作中院多次判定美团小贷放贷不具有合法性,而美团方面坚称“系合法从事放贷业务”。

郑晓红认为,“该案的核心在于:美团小贷是否已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是否已依法获得从事发放贷款的资格。”

“美团小贷上诉的主要依据是法院裁定的事实有误。美团小贷上诉的主要缘由,首先肯定是为了通过反驳法院对于其涉嫌违法放贷事实的认定,来维护公司的声誉,是一种最基本的维护公司价值和权益的手段。”郑晓红指出。

工商资料显示,美团小贷设立于2016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彭千,注册资本4.6亿美元,由美团财富有限公司100%持股,经营范围为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其中股权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0%;上述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监管制度的规定)。

美团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美团小贷采用无抵押信用贷款模式,目前有极速贷和经营贷两种产品模式。其中,极速贷无需客户申请金额即可获得5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而经营贷需客户在线申请和审核可获得50万元以内的较大额度贷款。

依据重庆市金融局官网披露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录,重庆市内有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美团小贷等273家小额贷款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从工商披露的经营范围看,美团小贷经营范围是“开展各项贷款”,并未像同样注册在重庆的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小贷公司在经营范围中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办理各项贷款”。

美团此前披露的招股书也指明,“根据重庆市政府规定,具有良好经营管理地位和风险控制能力,资金等于或者超过2亿元的小额信贷公司,可以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在各县、自治县开展业务”。

由此可见,美团小贷是否取得互联网小额贷款资质也成为一大关键因素。2017年1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经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省暂停批设互联网小贷牌照。

美团方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拥有网络小贷牌照”。

小贷法律地位需明确

在白澄宇看来,美团小贷诉讼事件再次暴露了小贷公司法律地位的缺失。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和业务范围依旧没有法律保障,只有2008年人民银行和原银监会颁布的《试点意见》和各省政府颁布的地方金融管理办法,这些都是政策性监管措施,没有上位法可依。而互联网小贷更是没有任何明确的政策,只是个别省份的试点。

“按照人行与银监会的《试点意见》,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经营,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如果遇到官司,法院只能按照现有法律和政策进行判断。美团互联网小贷的确是跨省经营了,无法可依,无政策支持。”白澄宇称。

郑晓红也指出,“依据我国现有法律,从事经营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尚不具备应有的合法性。无论是《商业银行法》还是《银行监督管理法》都对现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存在构成难以逾越的障碍。”

此外,郑晓红认为,小贷公司还面临违约风险和监管不明产生的风险。“小贷公司面向的群体主要为小企业,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经营稳定性较弱,在遇到债务危机时,应对处理能力相对较低,因此违约风险也相对较高。”

“目前小贷公司的监管部门有多个,从而导致出现真正起监管责任的监管主体的缺失问题。现行由当地政府对小额贷款企业进行监管的操作方式,法律依据不足,在监管的有效性和操作性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郑晓红称。

“为什么不能给满足条件的小贷公司颁发金融公司牌照呢?金融市场已经对外开放了,为什么不能对内资开放呢?证券领域已经开始注册制改革,信贷领域监管为什么不能改革开放呢?”白澄宇呼吁明确小贷公司法律地位。

支付业务屡次违规

美团小贷是否违法放贷有待上级法院审查,但从美团金融过往发展看,从被举报“无牌经营”,到“代收代付违规”,再到“涉嫌挪用、吃利差”,美团金融业务发展得并不顺畅。

2016年2月,美团支付在美团App悄然上线,随即遭到实名举报。微博认证用户熊大律师熊万里发表微博表示,已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美团及其所属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因此其上线美团支付一事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禁止性规定,“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6年6月,由于缺乏支付牌照,传闻央行约谈并叫停美团支付,责令美团3个月内将支付功能下线整改。不久之后,美团支付下线。

同年9月,美团点评宣布完成对第三方支付公司钱袋宝的全资收购。不过,在美团宣布收购后1个月,央行网站对外披露,钱袋宝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罚12万元。

“无牌经营”解决不久,美团支付业务再次被律师举报违规。

2017年8月,北京裕仁律师事务所发布微博称,“近日,由我所张亮律师代理的举报美团网涉嫌非法经营支付业务一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已经受理立案,目前正在调查中。美团网的代收代付款业务无证经营,已经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017年11月13日,裕仁律师事务所再次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针对美团网‘代收付款’业务不符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将对美团采取自律措施,并责令美团进行整改。”

两次被律师举报后,职业打假人王海在2018年11月再次公开举报美团涉嫌非法经营二次清算。王海认为,美团弃旗下已获得支付牌照的钱袋宝不用,转而通过并无相关资质的“三快在线”进行收单,涉嫌逃避监管以便于挪用资金或赚取利差。

王海举报涉嫌非法经营二次清算后,美团表示,公司已经按有关部门要求,与清算组织合作,按计划推动整改方案实施。

郑晓红认为,从2016年的“无牌经营”开始,到2017年的“代收代付违规”,再到“涉嫌挪用、吃利差”,美团支付频遭举报,背后原因可能是美团金融经营缺乏合规意识。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重庆2017贷款(重庆贷款网简介)":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dkzs/94198.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