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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贷款手续费怎么算(买房按揭利息计算器)

【干货收藏】2023年 最新房地产交易税费| 个人买卖住房税费详解,下面是许仙的税月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购房贷款手续费怎么算

买卖房屋一直备受老百姓关注,针对房产交易中各种税费如何缴纳,本文将通过区分交易对象、交易类型,推出房地产交易税费系列宣传辅导指引,带来清晰详细的解读。满满干货建议收藏,了解政策不迷路。

本期带大家了解个人买卖住房税费政策。

01

个人买卖住房双方涉及哪些税费?

买方(受让方)契税、印花税(暂免)

卖方(转让方)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暂免)、印花税(暂免)

02

买方交易过程中税费该怎么交?

1.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注:①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契税。

②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2.印花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03

卖方交易过程中税费该怎么交?

情况①

住房购买不满2年,需要缴纳如下税费:

1.增值税及附加: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5.6%

2.个人所得税:

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未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3.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注意:

1. 增值税是价外税,出售全价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增值税计税价格=出售全价/(1+5%)。

2. 附加税减按50%优惠政策截至2027年12月31日,所以增值税及附加按照5.3%计算。

3. 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

情况②

住房购买满2年(含2年)不满5年,需要缴纳如下税费:

1.增值税及附加:

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2.个人所得税:

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未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3.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情况③

住房购买满5年(含5年),需要缴纳如下税费:

1.增值税及附加:

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2.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

⊙如果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未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3.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自2019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04

政策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6.《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7.《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

1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财税〔2008〕137号)

11.《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12.《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

1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1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16.《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延期到2025年12月31日

1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住宅交易税费一览表

给您举个例子:张三2023年转让自己名下位于天津市区的一套住房给李四,购房时间不满2年,面积为100平方米,转让的价格为105万元,原购入价为70万元,假设购入时及转让时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合计为15万元。该住房为李四购买的家庭唯一住房,那么张三和李四分别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天津市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1%)

张三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增值税:105÷(1+5%)×5%=5(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5×7%×50%=0.175(万元)

3.教育费附加:5×3%×50%=0.075(万元)

4.地方教育附加:5×2%×50%=0.05(万元)

5.个人所得税:

①若张三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差额计税方式

[(105-5)-70-15]×20%=3(万元)

②若张三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核定征收率计算方式

(105-5)×1%=1(万元)

6.土地增值税及印花税:均暂免征收。

最终,张三需要缴纳的税费合计为8.3万元(或6.3万元)

李四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契税:105÷(1+5%)×1.5%=1.5(万元)

2.印花税:暂免征收。

来源:南京税务、南宁税务,许仙的税月微信公众号结合2023年新政策整理发布

笔者点评:税务总局2023年陆续发布了很多新政策,满满干货建议收藏,了解政策不迷路。

温馨提醒:本平台为非官方平台,仅供参考学习,具体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欢迎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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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上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在公告中提到,自2023年9月25日起,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中国农业银行在公告中提到,调整范围包括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中国银行在公告中提到,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其中调整范围为,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中国建设银行在公告中提到,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贷款为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及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如连续拖欠天数超过90天,拖欠还清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如有特殊情形,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如何申请下调房贷利率?

中国工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具体申请渠道分为线上和线下渠道。

线上渠道:手机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上传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线下渠道: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我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在公告中表示,后续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等渠道提供查询等服务,客户可于2023年9月15日起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

中国银行在公告中表示,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通过线上(手机银行)、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申请,但需要通过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所需佐证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9月25日起,客户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在“贷款—房贷利率调整”模块下,对您名下房贷是否符合调整条件、调整进度及调整结果等情况进行查询。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中国银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个月内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否则视为同意本次利率调整。

中国建设银行在公告中表示,在上述情形中,根据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客户意愿等,中国建设银行也会提供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

涉及客户的操作细节,后续将进一步明确。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房贷利率调整客户问答。为提升客户服务便利性,中国建设银行将陆续开通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提供信息查询和申请受理等服务。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调整成功后,您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相关渠道查询调整结果及还款计划。

综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作者:陈昊星

来源: 国是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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