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布!大连房地产市场新政!,下面是环球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大连买房贷款额度
来源:大连发布
限购限售政策解除
认房不认贷
购房有补贴
为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屋消费的通知》。
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按照不动产权证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应购房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由本地区保障,推动本地区房屋消费。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对家庭成员在大连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家庭住房套数应由申请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可通过“大连政务服务网”线上查询,也可以持身份证明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查询。
调整优化差别化
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我市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上述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解除限购政策
自发文之日起,《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大房稳办〔2022〕1号)中关于居民家庭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购买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解除,居民家庭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再受住房总套数限制,切实稳定住房消费,提振市场信心。
满足合理售房需求
自发文之日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31号)中关于住房上市交易的限制解除,个人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购买的房屋不再受上市交易年限影响,满足购房者“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合理售房需求,激发二手房市场活力,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落实国家住房
税收优惠政策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随着金融信贷、公积金
税收、购房补贴、人才住房
土地系列支持政策持续落地
目前在大连购房
都可以享受哪些支持政策?
一起跟“大布”来全面了解
第一部分
购买方面支持政策
限制性政策优化
1.取消限购政策
全面解除居民家庭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再受住房总套数限制,切实稳定住房消费,提振市场信心。
2.放开限售政策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31号)中关于住房上市交易的限制解除,个人在我市购买的房屋不再受上市交易年限影响,满足购房者“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合理售房需求,激发二手房市场活力,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购房补贴和降低使用
交易成本政策
1.非住宅商品房购房补贴
2023年6月15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网签备案成交额的3%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
2.商品住宅购房补贴
2023年9月7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按照不动产权证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应购房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由本地区保障,推动本地区房屋消费。
3.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使用成本
对于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实际用于居住,符合一户一表条件的,水电气暖等收费价格均可申请参照住宅标准执行。
4.创新不动产转移登记“带抵押过户”模式
2023年3月15日我市正式实行二手房“带抵押过户”,在我省首创线上“双预审”、线下“只跑一次”登记机构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业务模式,实现跨行间、组合贷款形式都可以办理“带抵押过户”。在卖方未结清贷款的情况下,推行“带抵押过户”模式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通过技术升级网上预审,打破以往需要买卖双方多次往返于银行、公积金中心和登记机构的障碍,加强资金闭环监管,简化交易流程,缩短交易时间,减少交易成本,有效降低交易资金风险。
商业贷款政策
1.利率下限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动态调整机制。2023年三季度,阶段性调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下限执行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0个基点。
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
2.首付比例
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上述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3.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对家庭成员在大连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家庭住房套数应由申请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可通过“大连政务服务网”线上查询,也可以持身份证明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查询。
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
1.继续执行契税减征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继续执行增值税免征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3.落实契税具体适用税率调整政策
2023年1月1日起,个人在我市承受三套及以上非普通住房、其他房屋、土地,以及单位承受房产、土地权属的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
4.落实“卖旧买新”个税减免政策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大连市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按照现行优惠政策规定,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各类人才住房支持政策
大连市人才住房政策处于全国前列。
1.高层次人才安家费
安家费标准为尖端人才500万元,领军人才260万元,高端人才120万元,青年才俊30万元。
2.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25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保障期3年(双一流高校提高10%)。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
2022年5月26日后毕业,正在领取我市住房补贴或已经保障期满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房,申报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次性给予10000元购房补贴。
第二部分
住房公积金方面支持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均下调0.15个百分点,分别为2.6%和3.1%。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含已审批未发放)的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022年10月1日之前已发放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的,执行原借款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比例
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自2022年7月12日起,市本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其他区域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筹资金比例,借款人办理首套房贷款,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20%;90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借款人办理二套房贷款的,自筹资金比例下调为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
同时将存量房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调整为不超过50年。
3.加大对各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位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经过认定的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
经过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
4.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
5.持续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惠民政策
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基础上,拓展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第三部分
企业端支持政策
土地方面
1.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底价
完善土地出让底价决策机制,统筹考虑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底价,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保障土地供应规模。
2.完善土地出让金缴纳机制
房地产用地竞买保证金调整为挂牌起始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可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或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清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3.合理确定商业配比
结合项目地块周边既有商业配套情况,统筹考虑新建地块商业配比需求,按照相关程序,适当降低拟出让地块商业配比至3%左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但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原则上通过规划邻里中心的形式,将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集中布局。
预售资金监管方面
1.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按照管好又不管死原则,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障交易资金安全和项目交付,推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全市投入使用,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数据实时共享,提高监管效率,稳定市场预期,实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允许使用保函置换预售资金
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
3.支持企业有条件使用预售资金
商品房项目因销售不畅等原因监管账户内的资金未达到重点监管额度,且工程形象进度及账户余额不满足提取要求,但工程已接近停工状态,急需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提出商品房预售资金特殊情况支取申请,经辖区监管部门组织研究同意后,将该项目纳入本地区重点监管项目名单,可支取监管账户资金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保障项目竣工交付。
资料: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现在有不少的朋友们在买房,这件事情上还是比较谨慎的,毕竟未来几十年都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所以在选择按揭贷款的时候,还是要注意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直是很多朋友们青睐的贷款方式。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利率低,但多数人还选商贷,其中原因你可知!
一、多数人选商贷不选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没有大家看着那么美好,因为它的特殊性,导致它的一些限制比商业贷款要多一些,如果不了解清楚的话,可能会有一点点麻烦哦。
1、存缴的时长与多少影响贷款额度。并不是说大家交了公积金就可以贷这么多钱,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你的存缴时长与存缴的多少有着很大的关系。以长沙为例,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公积金月缴存*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金额)*2,上限60万。大家购房贷款之前可以根据这个公式来计算一下,能贷的额度够不够你的房子的价格,免得白跑一趟。
2、贷款额度可能不够。地区之间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不一样的,以长沙为例,公积金最高贷款60万,对于一些想买大房子或者地段比较好的朋友来说,60万的额度远远不够。想买这些房子,就只能自己增加首付比例,直接加大了你前期的资金压力。
3、下款时长较长。一般而言,公积金贷款的下款时长比较长,速度不如商业贷款,如果大家与开发商协商的日期比较紧迫,而公积金贷款迟迟没有下来的话,可能会对大家的定金,或者合同签订产生一些影响。
公积金的这三个麻烦不知道你了解多少,对于公积金贷款规则不了解的话,在贷款过程中确确实实会有一些麻烦哦。
二、公积金贷款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1、首先看自己有没有公积金账户。这个在平常工资明细中都能看出来,看单位有没有给你缴纳,只要交了你就有账户,也可以登陆当地公积金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
2、在有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必须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或者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目前仍在缴存公积金的才有资格申请贷款。这个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工作不固定,收入不稳定,从而控制贷后风险的一种措施。所以,如果自己工作经常变动,一定要查询自己公积金有没有满足这两个条件。当然,有的地方规定不一样,具体细节大家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3、如果夫妻双方二人不管哪一方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那将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4、如果有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的贷款或有征信污点,那也将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5、贷款人的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必须小于70岁,举个例子,比如你现在40岁,你申请贷款30年,那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不会批准;
6、贷款前,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签订。
三、贷款买房后怎么装修能控制预算?
1、设定自己的预算范围
没有人不想把家装修得好一些,但是奈何囊中羞涩。所以把握好成本是比较关键的一点明白装修的一些基本情况,如哪些是最该花钱的地方,哪些是不必要浪费的,然后将想要的装修风格告诉设计师。这样,设计师就不能牵着你的鼻子走,将设计图纸描述得龙飞凤舞,事实上却是打开了你钱袋的缺口。
2、学会看报价表
由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报价表一般都有好几页,上面所写的材料价格基本上是没有接触过的,所以一般的人只是比较各装修公司的总价。其实由于装修公司所用的材料及方案不同,这种比较方法是非常错误的。九正家居网提醒,看报价表最主要是看各项单价,由于有些公司可能会将某项工程故意报少尺寸或漏报,将总价压低来吸引顾客。因此只有看单价,并且是将费钱的几个大项目(木工、电工)进行比较,才能看清各家装修公司的报价表。
3、审核图纸是否准确
在审核预算前,应该先审核好图纸。一套完整、详细、准确的图纸是预算报价的基础,因为,报价都是依据图纸中具体的面积、长度尺寸、使用的材料及工艺等情况而制定的,图纸不准确,预算也肯定不准确。
4、工程项目是否齐全
要核定预算中所有的工程项目是否齐全,是不是把要做的东西都列在了预算表上,有没有少报了一扇门或漏掉了厨房墙面贴砖和卧室中踢脚线等现象。漏掉的项目到了现场施工时,肯定还是要做的,这就免不了要补办增加装修项目的手续,要增加意料之外的一笔开支。
5、计量单位影响装修预算结果
在家具制作上,各装修公司的区别比较大。比如做大衣柜或书柜,有的公司用延长米,有的用平方米。这时候就要注意了,因为往往按平方米计算的家具不论多高多宽,都按平方米数乘以单价去计算,而用延长米计算的家具是有高度限制的。
在选择贷款的时候,无论大家是选择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两种贷款方式的办理手续,来选择更合适自己的贷款方式。在办理贷款之后一定要注意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每个月要及时的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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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大连买房贷款额度(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dkzs/91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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