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首套房首付降至20%,下面是北青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市属公积金贷款额度
12月26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的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显示,潍坊市将提高贷款额度。将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时,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调整为20%。取消购房面积(144平方米)、存量房建设年限(10年)对首付款比例的影响。执行统一标准: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取消冻结账户余额的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留存账户余额;已经取得贷款的职工账户留存余额可用于对冲公积金本金或提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称,职工申请贷款时,由业务系统自动获取职工申贷前6个月内账户余额的最大值,系统自动按照其20倍测算贷款额度上限,额度测算后不再留存账户余额。
政策调整前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账户余额冻结部分解冻,公积金正常还款的,可用于对冲公积金本金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职工申请贷款后的账户余额和新缴存额,公积金正常还款的,可用于对冲公积金本金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调整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政策。将现行政策“有尚未偿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只能用于冲抵贷款本息”,调整为“有尚未偿清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对冲公积金贷款本金或提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文件要求,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还款人)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将现行“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调整为:“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称,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指的是: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县处级女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延长至65岁)。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达到退休年龄,但仍处于正常还款期间内的,不能办理离退休提取手续。
取消大病提取政策。潍坊市现行大病提取政策超出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该项提取政策。
调整亲情提取政策。将潍坊市现行亲情提取政策“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简称家庭成员)购买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除配偶外的家庭成员按此项政策提取后此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购房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父母、子女按此项政策提取后此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称,该政策仅适用于购房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办理亲情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亲情提取。
家庭成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办理亲情提取,办理亲情提取的所购住房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在1年内的,可一次性提取截止到提取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超过1年的,不予办理亲情提取。
(人民日报客户端)
公积金贷款30年后悔了
严正声明:本人在今日头条所发作品皆为首发原创,拒绝任何人任何形式搬运到其它平台发布!
自从7月14日开始,上层首次提出“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政策,已经近一个月过去了。然而,这项政策的正式实施仍然未见踪影,使得众多存量房业主备受焦虑,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整个房地产市场的预期。
最近,一些精明的合肥业主开始研究一些替代方案,例如“商转公”贷款或者“商转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是否可行。
这一系列动作表明,在政策迟迟不落地的情况下,业主们开始积极探索降低贷款利率的可能性,以减轻负担。
“商转公”贷款在许多城市都得到了实施,滁州、蚌埠等地都已经恢复了这一业务。这项操作可以有效降低贷款利率,因为商业贷款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存在显著的差异。以合肥为例,首套商贷利率为4.0%,而存量房业主的商贷利率通常在4.9%以上,甚至有的高达5.88%。与之相比,合肥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6%,3.1%;二套房则为3.025%、3.575%。
因此,通过“商转公”贷款,业主们确实有望大幅降低利率负担。
然而,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让人感到失望。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0%以上时,暂停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肥市个贷率长期高位运行,暂时不具备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条件。尽管没有明确否定“商转公”的可能性,但在现阶段看来,合肥的存量房业主似乎无法通过这种方式降低贷款利率。
政策的迟迟不落地也引发了官方媒体的关注。《经济日报》在一篇文章中呼吁稳定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预期。文章指出,如果借款人对于政策预期不稳定,可能会采取挪用消费贷款、经营贷款来置换存量房贷款,甚至提前偿还贷款。文章还呼吁商业银行要有所作为,愿意在短期承受一些痛苦以换取长远的利益。
然而,随着政策细节的迟迟未出台,人们的疑虑也逐渐增加。具体的降息方式、幅度,以及适用范围都尚未明确,这让原本的市场利好预期受到了打击。
业内人士表示,金融管理部门已经表示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只是时间问题,但由于涉及面广,问题多,具体落实还需要时间。
面对这种情况,存量房业主们也需要保持警惕。首先,要避免被不法中介忽悠,不要轻易将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用于置换房贷。其次,存量房贷的下调可能需要通过双方协商推进,因此业主们不能一味等待政策的出台,而是要主动与银行协商。特别是对于那些有良好还款记录、选择LPR利率的业主们,他们有可能成为首批受益者。
然而,需要牢记银行并非慈善机构,下调利率需要在双方的合理博弈中实现。
综上所述,尽管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政策已经在讨论中,但实际落地的过程可能仍需要一些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业主们需要保持理性,不被过度焦虑所驱使,同时积极寻求合适的方式来降低贷款负担。政策的变动只是市场环境的一部分,最终还是需要靠自身的努力来应对和应对。
再次申明,本人撰写的文章只在今日头条创作首发,禁止在其他平台盗用,违者追责。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市属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30年后悔了)":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dkzs/88897.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