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广州修订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下面是南方都市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广东贷款风险补偿
8月31日,南都·湾财社记者从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修订)》)正式发布。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方面表示,此次普惠机制政策修订,主要是为了积极落实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普惠金融政策,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贯彻落实《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相关措施,积极发挥普惠机制运行成效,进一步强化对合作银行风险分担和补偿作用,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中小微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管理办法(修订)》有哪些新的举措?据悉,此次《管理办法(修订)》延续实施2022年11月普惠机制年度资金补偿总额提高至不超过10亿元有关安排,着力解决小微企业信用问题,合理有效分担合作银行风险,支持合作银行降低普惠贷款风险定价,加大普惠信贷投放力度。
而《管理办法(修订)》在原来基础上,拓宽合作机构范围,首次引入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与普惠机制共同分担风险作用,降低银行机构普惠贷款风险,提高银行机构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比例。
另外,《管理办法(修订)》提高了风险补偿效率。通过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让合作银行可以通过代偿或理赔更快获得不良贷款的风险补偿,更好发挥风险分担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管理办法(修订)》还加大了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新管理办法提出,针对绿色低碳、专精特新、乡村振兴及其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货币政策工具投向的重点领域,可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普惠机制的风险补偿比例,从50%提升至65%,引导合作银行机构加大对广州市重点领域的支持,同时加强地方金融扶持政策与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衔接。
据悉,新管理办法鼓励广州市各区出台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与广州市级普惠机制形成政策联动,发挥市区政策合力。
政策三年来惠及小微市场主体16.3万户
2020年5月,为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制定出台了《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建立了财政支持的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按照普惠机制制度安排,广州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对合作银行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本金损失给予最高50%的风险补偿。2022年11月,为进一步强化普惠机制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普惠贷款投放支持力度,普惠机制年度资金补偿总额提高至不超过10亿元,强化对合作银行风险分担和补偿作用。
数据显示,普惠机制运行三年来,已先后遴选30家合作银行机构,基本涵盖广州地区主要银行,并作为广州普惠金融重点政策措施,纳入“广州金融纾困19条”等全市各级各部门纾困助企的有关政策文件。截至2023年6月末,普惠机制下30家合作银行累计投放普惠信用贷款1565.5亿元、55.1万笔,惠及小微主体16.3万户,户均贷款金额79.9万元,加权平均利率4.93%。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2023年以来,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出台系列政策,积极鼓励地方运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8月,广州市发布《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明确“健全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年度总额度10亿元的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建立银行与保险、政府性融资担保等多方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对合作银行发放符合条件的普惠贷款风险损失按规定给予补偿,进一步鼓励银行加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修订)》。通过调整风险分担模式、扩大普惠贷款补偿范围、提升重点产业领域补偿比例,有效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切实放大财政杠杆,推动广州市普惠金融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不断优化普惠机制运行管理,稳步有序开展合作机构遴选,鼓励合作机构结合普惠机制创新更多普惠金融产品,强化普惠金融对“百千万工程”、绿色低碳发展、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的支持作用,促进民营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罗曼瑜 王文妍
193条贷款欺诈明文规定
王某系社会无业人员。
2000年,王某应聘于滨海市务实实业公司五湖分公司的经理。同时,王某以个人名义与实业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注明,五湖公司由承包人自筹资金,自负盈亏,每年上交管理费给实业公司,实业公司对承包方的债权债务不负任何责任。2000年10月间,王某结识了滨海市城市信用社主任李某,便请求李某为其贷款。但李某提出贷款必须要提供一定的抵押。王某便找到滨海市务实实业公司领导,声称如果务实实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其在得到贷款后,将借一半给务实实业公司。务实实业公司于是就给王某提供了担保。王某以五湖公司的名义与滨海市城市信用社办理了贷款手续。2000年11月,王某从城市信用社提取贷款30万元后逃匿。至案发,王某将30万元贷款全部挥霍。
[问题]
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王某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理由如下: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贷款的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客观表现,根据刑法193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诈骗贷款,
二是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进行贷款诈骗活动,
三是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进行贷款诈骗活动,
四是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做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的价值重复担保,
五是指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本罪的犯罪对象是金融机构的贷款。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本案中,王某为取得贷款,欺骗务实实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骗取了巨额贷款。从事后的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出,王某贷款的目的在于将贷款占为己有。虽然,王某签订合同是以公司的名义,利用了公司经理的身份,但这只是王某为骗取贷款的一个手段而已,贷款并未真正为公司所有使用。这一点从王某支取贷款后即行潜逃这一行为中看出。王某犯罪所侵犯的对象不是其所属单位五湖公司的财产,而是信用社的贷款。所以,无论是从犯罪的主观上、客体上、犯罪的客观方面上还是犯罪对象上,王某的行为都构成了贷款诈骗罪。
[考点集成]
关于贷款诈骗罪,应当掌握:
(一)贷款诈骗罪的构成。《刑法》第1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正确区分贷款诈骗罪与借贷纠纷的界限。
(三)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42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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