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余姚振阳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证券代码:000671证券简称:阳光城公告编号: 2018-04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余姚振阳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购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余姚振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振阳地产”),接受中国建设投资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提供的贷款5.7亿元,期限为12个月。作为担保,余姚振阳置业将以其100%股权进行质押。
(二)担保审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余姚振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8月2日;
(三)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汤涤街道镇南路138、150、152号;
(五)法定代表人:宋有强;
(6)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销售、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七)股东: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上海富力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八)最新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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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余姚振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日正式成立,目前尚无审计报告。
(9)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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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拥有100%股权的子公司余姚振阳地产拟接受中建投信托提供的5.7亿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作为担保,余姚振阳置业将提供100%股权作为抵押,余姚振阳置业拟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将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的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增强余姚振阳置业的资本匹配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余姚振阳地产是本公司的合并会计报告单位,有能力控制其经营风险,并直接分享其在本担保期内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动词 (verb的缩写)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336.95亿元,除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58.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诉讼担保情况。
不及物动词参考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本次交易的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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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余姚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7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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