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财政支持
1.大力推进产融结合。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区内产融结合平台向上述区内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给予企业最高50%的贷款贴息,进一步发挥产融结合平台作用。
2.给予贴息担保补贴。对利率低于10%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给予5%的利率补贴;对担保率低于2%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给予1%的费率补贴。
3.开辟融资绿色通道。协调金融机构为上述中小企业审批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推进审批放款。全力支持和推动上述有需求的中小企业申请国家和市级融资项目。
第二,减轻企业负担
4、开展应急技术支持。鼓励上述中小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技术改造。补贴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和设备租赁费用。
5.保证员工的住房需求。扩大人才租赁补贴支持范围和范围,在租赁补贴分配上更多向上述中小企业倾斜。将增加1000个短租补贴。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补贴期限暂定为三个月,将用于补贴上述中小企业吸引和留住核心团队。
6.降低企业人力成本。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给符合条件的不裁员、不减员的用人单位。对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在线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顺延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针对企业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益团体招聘、代理招聘等服务。
7、中小企业租金减免。对租赁本地区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暂免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两个月租金,期满后酌情延期。对于租用其他经营场所的,动员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8.延期纳税和支持慈善捐赠。受疫情影响,上述中小企业确有特殊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税款的,依法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落实慈善捐赠相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9、鼓励企业做好返沪人员的管理工作。对上述中小企业安排员工回沪接受14天居家医学观察并通过租房方式进行居家隔离的,给予一次性租房补贴。
第三,优化和改善服务
10、加强领导联系企业制度。通过局镇联动机制,加强区领导、委局、街镇领导对企业的服务,进一步推动防疫物资生产,协调解决企业因疫情引发的问题。
11、设立企业许可绿色通道。为生产经营疫情防控材料的中小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启动“宽容接纳”模式,办理一类医疗器械应急备案,引导企业向市级、国家级部门申请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区内紧急防疫或重大项目,开启24小时全天候处理模式。将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加快审核。对已确定的重点疫情防控项目,同步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和落实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尽快投产。
12.提供疫情相关咨询服务。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咨询服务,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本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为政策发布之日起三个月,中央和市政府将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并遵照执行。嘉定区经济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解释。
静安区
一是加强对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的支持。
1、确保政策性担保贷款额度不下降。加强与市担保中心的联系,多措并举加大对静安区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2.继续“加码”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提前全额补贴保费,在原贷款利率补贴基础上再补贴贷款基准利率的10%。
二、中小企业减免部分租金。
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将自有物业租赁给中小企业,并提供至少一个月的租金减免;减租免租由区财政补贴。
支持各街镇参考。
第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产业支持
符合各项产业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将在一季度得到优先考虑,政策受益面进一步扩大,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杨浦区
1.鼓励和支持区内企业和R&D机构研究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技术和产品,并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社会应用示范支持,经确认后给予相关专项支持。
2.疫情防控期间,对区域内中小企业贷款偿还困难的,鼓励和协调区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贷款发放速度,调整企业还款计划。
3.对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用于恢复生产经营的贷款,区内金融机构将给予专项贴息支持。补贴政策:对企业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贷款或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按实际担保率1%以上给予最高2%的年度担保费或保险费率补贴。贴息政策:按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同一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4.对有需求、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区财政将切实保障资金,加快落实市、区产业政策,解决企业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等实际困难。
5.充分发挥“一网通办”为企业提供便民服务的作用,实行审批不见面、自动办理不干预,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各级各类扶持政策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渠道。
6.对入驻本区科技园并在科技园载体内实际租用办公场所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给予两个月租金减免。对于租用其他经营场所的,鼓励经营者对租户减免租金。
7.对疫情期间减免租赁中小企业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商务基地、商业楼宇等各类载体和各类市场主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疫情期间,对保障供应、稳定物价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特殊支持。
8.疫情防控期间,对区内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人才给予两个月租金减半优惠,鼓励其他经营者为区内各类人才租房。
9.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指导和服务,讲解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法律政策,区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因疫情引发的各类劳动争议。
10、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和工会职工的积极作用,向区医疗工会拨付专项经费,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
该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为政策发布之日起三个月。本政策由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中央政府和本市已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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