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月15日,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意见公告。
根据意见稿,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20%,提高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额度上限标准。
合肥将支持新市民和年轻人购房的刚性需求。在合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将租金提取额度与公积金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同时,合肥还将推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还款“随心所欲”服务举措。还贷提取频率由每年一次放宽至每月一次,缴存人在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实际本息的情况下,可随时提取公积金。
意见稿提出,扩大电梯提取支持范围。将缴存人提取公积金安装电梯的提取政策支持范围放宽至本人、配偶、父母自住房屋安装电梯。
此外,缴存人每年可以根据不同的提取类型申请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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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合肥公积金提取新规定,2021年合肥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70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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