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海公安
案情摘要
王某明、何某光等人涉嫌在汇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期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前该系列案件已立案侦查。2022年11月8日,王某明、何某光等人已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查清案件事实,维护广大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处置非法集资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请投资南海区桂城厚德时代、桂城德永汇盈、夏溪厚德智盈、金沙厚德李顺、乐安厚德应永、罗村厚德永盛、乐安德永智盛、大李厚德姚兴、桂城江南名居、和记花园等10家涉案网点。
(一)投资参与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投资参与人持有的所有相关协议和承诺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投资参与人应提供用于投资相关资金、收取收益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清单,微信、支付宝也需提供相关交易记录;
(4)自述案情。
二是警方督促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何某光相关的集资助理主动向办案单位申报任职期间的工资、绩效奖金、代理费、回扣费、提成、佣金等明细,提供资金流向等证据材料。本案涉案人员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缴赃款赃物并退赔,真诚认罪悔罪,能够及时退赔上述费用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对拒不配合调查,故意隐藏、隐匿、转移、毁损涉案财物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报告的地点和联系方式
(1)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东路36号。联系人:周警官、朱警官。联系电话:0757-86225343。
(2)桂城网点对应的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三中队: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培正路1号(平洲派出所内),联系人:罗警官,联系电话:0757-86776314。
(3)大沥网点对应的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四中队: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体育西路2号(大沥派出所内)。联系人:何警官,联系电话:0757-85551700。
(4)罗村网点对应的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五中队: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安松北路3号(松岗派出所内)。联系人:梁警官,电话:0757-8522661。
(5)丹灶网点对应的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六中队:佛山市南海区丹横路101号(丹灶社区警务中队内)。联系人:谢警官,电话:0757-86608399。
如果投资人无法亲自报案,可以先打电话咨询,再邮寄报案材料,相当于亲自到公安机关报案。
4.警方郑重提醒各位投资者,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提供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恶意挑衅、煽动投资者聚集扰乱社会秩序、干扰案件侦查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23年6月16日
资料来源|分局经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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