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云)为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实效,太原市政府11月28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的具体措施。在增加产业扶贫贷款方面,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开发专门用于扶贫的定向金融产品,找准特色产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连接点,将信贷资金用于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长期受益的特色优势产业。在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力度方面,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折不扣落实“无抵押、无担保”要求,严格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不得附加其他限制性条件。精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需求,坚决完成2017年发放贷款1.45亿元的目标。要求各保险机构开发和用好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和农产品价格保护保险,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保费。
实施意见强调,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全合一乡镇”金融支持扶贫首问责任制,加大对申请金融支持扶贫的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力、有技术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的支持力度。对不符合扶持条件的,及时告知原因,提出完善程序的具体建议;对发放小额扶贫贷款进度明显缓慢的银行机构进行预警和约谈;各级扶贫部门简化工作流程,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弥补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风险补偿申请;对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进展缓慢、补偿率低的贫困县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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