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管理作为信贷体系的最后一公里,长期以来是信贷管理的薄弱环节,但也是控制风险、防止不良贷款发生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信贷是金融机构的主要盈利手段。对于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开展信贷业务的机构来说,催收能力直接影响不良贷款率和坏账率,从而对盈利能力产生重要影响。今年年初,银监会在监管吹风会上指出,截至2018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已达2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89%。
互联网仲裁要应对催收痛点。任何有资格开展信贷业务的机构,尤其是以点对点借贷为主的小贷公司,通常都会遇到逾期不还的老赖。面对这种情况,目前大部分机构主要采取电话催收、短信催收、上门催收、法律诉讼等催收模式。然而,在实践中,这些模式不仅收集效果不尽如人意,还会遇到许多挑战,主要体现在:
1.持续的电话催收导致效果逐渐降低,成本逐渐增加。机构内部组建大规模催收团队,随着业务的变化,立即收缩或退出的成本较高。
2.将催收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由于不熟悉对方模式,容易造成合规问题,带来管理压力,扩大投诉比例。
3.高佣金虽然提高了催收效果,但也带来了更高的风险,导致催收人员有时会使用国际手段来追回资金。
无论是电话催收还是传统催收模式,还是新兴的语音机器人或者交互式语音应答(IVR),对用户隐私的保护都不到位,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而直接交给国家司法系统裁决的方式,间接保护了借款人的隐私。因此,仲裁逐渐成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逾期还款问题的有力途径之一。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商务活动和交易越来越频繁,由此引发的网上交易纠纷和摩擦也越来越多。自1995年在线争议解决(ODR)出现以来,ODR被广泛用于解决在线商务争议。由于互联网的便利性,人们逐渐希望利用互联网解决线下纠纷,互联网仲裁应运而生。
互联网仲裁,也称在线仲裁,顾名思义是将线下仲裁搬到线上,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网络技术资源提供仲裁服务的在线争议解决方式。仲裁的全部或主要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审理、裁决和交付,均在网上进行。
业内人士分析,为互联网仲裁提供法律催收服务的第三方提供商主要分为四类,包括1)仲裁员、智狮等仲裁提供商,2)易宝签、公签等原始电子签名业务发展或孵化的分支机构,3)催收公司发展的闪付提醒,4)支付公司孵化的富友-云铮。
(图1传统诉讼与互联网仲裁的比较)
与传统的诉讼或仲裁(图1)相比,网上仲裁有其显著的特点和优势,这也与托收所要求的高效、便捷、高支付率的特点相一致。
1.仲裁没有地域限制。只要双方对管辖权有约定,争议就必须由仲裁机构管辖,不存在争议。
2.一旦仲裁是最终的,当事人就不必担心结果会被改变。
3.网上仲裁时间短,程序简单。该奖项最迟在45天内以批量形式发放,平均最快7-15天。收到裁决书后可以启动执行,执行材料可以在2个月内到达法院。
4.仲裁申请文书网上制作、签署,电子合同、证件数据对接,批量案件数据直传。
5.路径合规,不超越国家法律政策,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隐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和征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网上仲裁的出现,为通过互联网和传统借贷关系产生的借贷关系提供了一种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路径,成为逾期贷款后处理的一个方向,使其成为不良资产处置和传统电话催收模式之外的一种适合逾期贷款后处理的路径,也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02流程智能一般来说,当借款人逾期未还,人工用电催款失败时,尤其是面对金额较大的标的时,大部分机构会选择法律途径解决。与传统的诉讼和仲裁相比,互联网仲裁具有高效、便捷、流程简单的优势,逐渐成为一些机构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客户逾期还款的主要方式。一个完整的互联网仲裁可以分为三个主要流程(图2),即前期材料整理和查阅阶段、中期答辩审理和仲裁委员会裁决阶段、仲裁裁决书出来时申请人向法院发起的最终执行阶段。
(图2互联网仲裁过程)
互联网仲裁乍一看和传统的线下仲裁没什么区别,那么它的高效和智能在哪里呢?不难发现,网络仲裁的智能化恰恰体现在整体流程的智能化上。
一是不受空的限制,当事人、仲裁庭和最终程序的管理人可以选择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完成从立案到审理的一系列程序,文书以电子方式送达,通过电子数据保存。其次,当事人可以在空之间随时立案、交费、交换文书、进行庭审,节省了大量交通、出行、餐饮、住宿、场地使用等产生的费用。最后,互联网仲裁可以打破地域限制,与各地仲裁机构共建云平台,共享网络数据,最终形成统一的标准、做法和规则,制定更加个性化的处理方式。
早在2015年,广州仲裁委就在全国率先推出自主研发的在线仲裁办案系统和律师在线服务平台,推出在线立案、推送同类案件、庭审笔录等八大类服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通过该平台随时查询案件办理进度。并且实现了“一键仲裁”,智能裁决网贷违约等线上纠纷。据广州仲裁委官方统计,2016年,广中委通过网上处理方式,共受理11621件。2017年,网络仲裁案件数量增长了7倍,超过7万件。网络仲裁案件总标的额为26亿元,案件类型主要为P2P领域的小额消费贷款和现金贷。
但由于互联网仲裁发展时间较短,目前仍处于经验复制和全国推广阶段,互联网仲裁的一些规定还没有完善和规范。要成功实施互联网仲裁,在材料准备和信用产品设计的前期,应尽量满足申请网上仲裁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梳理法律逻辑、修改合同文本、完善证据链、优化存储形式、优化签名形式等方面,尽可能满足仲裁委员会的要求。
03实战要点及挑战互联网仲裁让申请人快速在线接入仲裁委系统,批量申请上传,不仅可以缩短时间,还可以降低成本,最终提高效率,从而达到最终的两个核心目的——缴费归集和失信名单公示。
今年1月,从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到2018年,全国共有254个仲裁委员会,其中正式从事网络仲裁的只有十几个,包括广州仲裁委员会、北海仲裁委员会、湛江仲裁委员会、珠海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衡水仲裁委员会、温州仲裁委员会、衢州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汕尾仲裁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员会。其中,最早开展网上仲裁业务,业务系统比较成熟的是广州仲裁委。业内人士认为,除了上述前期材料准备阶段,实践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以促进网上仲裁的顺利进行:
1.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当接待人员逾期不还款时,双方同意按照“现行有效的网上仲裁规则”进行“网上仲裁”,并明确约定管辖权(即具体仲裁委员会的地址)。
2.因为具体执行的一般是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地方中级人民法院,而且每个法院对仲裁裁决的看法都不一样,所以有时候执行的推进比较困难,所以申请网上仲裁之前你要熟悉它的业务系统和各地的差异。
3.网上仲裁一般以电子送达为主,“电子邮件送达”的约定可以大大缩短网上仲裁过程的时间。
4.积极参与仲裁委互联网仲裁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和完善,实现与系统的快速对接。
网络仲裁现在正处于兴起的初级阶段。虽然它发展迅速,但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需要克服的重要挑战和困难,包括:
1.没有统一的标准规定来规范互联网仲裁的整体流程,各地的标准也存在差异,有时导致执法阶段难以推进。
2.目前,传统的电动提醒模式仍是主流。由于不熟悉互联网仲裁的业务流程,仲裁申请人往往需要花费高额的佣金和律师费来完成,导致成本增加,因此往往只适用于金额较大的逾期催收项目。
3.随着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互联网仲裁案件越来越多,未来可能达到审批上限。
4.我国人口流动性大,目前覆盖的借款人信用维度相对较窄,从执法角度看难度较大。
结论综上所述,现阶段关于互联网仲裁的规定还不够规范和完善。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互联网仲裁的催收模式主要被大部分小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平台所采用,但在传统金融机构中并未得到广泛应用。但其时间成本低,流程简单,还款率高,确实吸引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注意。
从司法角度看,与英美国家主要遵循判例法不同,我国主要依靠成文法。对于一个新的概念,在没有成文的法律对其进行约束和解释之前,有时很难得到认可,这也是互联网仲裁发展到今天的阶段。
今年1月,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联合十余家成员单位发布了《网络仲裁示范规则(征求意见稿)》,该规则是2015年《网络仲裁规则》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后,为适应网络仲裁的进一步发展,经过三年的实践而制定的。对网上仲裁的适用范围、协议订立方式、云平台、审前程序、结案、证据、送达、费用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和规定。
逾期催收不等同于讨债,而是金融服务的延续。随着互联网仲裁这种新的催收模式的兴起,其他系统,主要是借款人的信用体系也在建设和不断完善中。面对上述挑战,互联网仲裁未来将如何发展,能否引领收款模式的新趋势,值得我们不断思考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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