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敏泰商业银行图片来源:浙江敏泰商业银行官网
浙江银保监局近期披露的几张罚单略有不同。
11月13日,浙江银保监局披露了对浙江敏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敏泰银行萧山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开出的三张罚单。其中,2017年12月29日对敏泰银行萧山支行开出1张罚单,2019年11月4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出2张罚单。
这份编号为浙银监罚决字[2017]28号的罚单显示,敏泰银行萧山支行因贷款管理严重粗心,发放不合格贷款,无真实贸易背景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将贷款资金转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虚增存款,被罚款195万元。沈新军、吴强分别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两人均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务。
为什么同案行政处罚长达2年?这可能与该行此前涉及的一系列经济犯罪有关,其中一些犯罪不久前刚刚宣判。
据了解,沈新军是敏泰银行萧山支行行长,在敏泰银行萧山支行“借条”近2.4亿元。敏泰银行萧山支行还有一个叫“吴强”的贷款经理,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中国裁判文书网9月17日披露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李爱武、徐永平、沈国健、余乃坡、钱炯飞被萧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缓期执行,并分别处以不同数额的罚金。
该文注意到,上述判决书指出,经审理查明,2012年初至2015年,时任浙江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行长沈某、时任银行萧山支行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谢某(均已判刑)与案外人(已判刑)合谋,骗取银行萧山支行“挂名贷款”2.387亿元。沈就是那个被判终身禁赛的沈新军。
就作案手法而言,判决书显示,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作为杨某的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帮助杨某伪造借款单位所需的借款财务资料、开户、贷后转账、承兑汇票贴现等事项,参与骗取借款金额共计1.4亿余元。期间,被告人徐永平帮助杨介绍杭州装饰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到银行萧山支行“借款”,骗取贷款金额共计6260万元。此外,多名被告人利用上述方法在敏泰银行萧山支行骗取“借款”,数额从400万元至1300万元不等。
此外,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年4月披露的一份银行萧山支行与孙建忠、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孙、在银行萧山支行借款30万元到期后,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另外两名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该四人随后被银行诉至法院。这笔金融贷款的经办人是吴强。
上述裁定书中提到,敏泰银行萧山支行多名员工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金融借款案原告单位经理“吴强”也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本案债务纠纷与刑事案件有一定关联。根据目前情况,原告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故驳回敏泰银行萧山支行的起诉。
天眼查资料显示,2016年6月,敏泰银行萧山支行法定代表人由沈新军变更为张华安。
官网,浙江敏泰商业银行显示,其前身为温岭市城市信用社,成立于1988年5月,2006年正式转型为城市商业银行。是一家专营小微金融服务的专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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