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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信息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2016-022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16年4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生态科技创新城春田园C3座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11-86641378

传 真:0411-39070230

提醒各位股东注意,与会股东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2016—020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拟对副总经理人数作以调整,因此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2016—021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17年5月20日届满。鉴于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和股权结构已发生变化,根据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经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莫游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

职工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附: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莫游建先生: 1984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历任:2008年9月-2009年9月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加弹部助理工程师、团支部书记。

现任: 2009年10月-至今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2016—019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 过去12个月除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外,公司与营辉机械不存在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橡塑”或“本公司”)与大连营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辉机械”)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06,433,122.11元人民币。借款专项用于偿还大橡塑截至重组交割日的银行债务。

目前营辉机械的董事、监事仍在本公司就任董事、监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大连营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辉路1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橡胶工业设备及配件、塑料工业设备及配件、制冷和空调设备及配件、非标准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石化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铸件制造;铆焊加工;机械加工;木器加工;金属材料表面处理;电器控制柜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橡胶制品和塑料制品的加工与销售;金属材料、五交化商品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办公用品、机电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机电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

股权结构: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营辉机械100%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连国投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88,429.19万元,净利润为35,725.21万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大连营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专项用于乙方偿还截至重组交割日的银行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3、乙方收到上述借款后,立即用于偿还银行贷款451,960,000元;同时将上述借款中的12,000,000元作为保证金替甲方归还暂时尚未到期的上游保理资金;将上述借款中的142,473,122.11元作为保证金,专项用于替甲方归还暂时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对于上述承兑汇票中的商业承兑汇票,如果在银行规定时间内用户未兑换,乙方应将承兑汇票所载金额等额退还给甲方,因此情形导致的用户后续的追缴、追偿或其他任何主张,由甲方负责承接。

4、乙方收到上述借款后,形成对甲方等额负债,甲乙双方同意将该等债务并入本次重组中的拟置出资产,一并由甲方承接。

5、借款放款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乙方已向甲方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放款申请,但甲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6、双方保证

甲方保证于乙方股东大会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全数支付于乙方,用于乙方偿还上述银行债务。

乙方将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此次向营辉机械借款有利于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保障了上市公司的权益。

五、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7名董事全部为关联董事,按《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后,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无法形成法定有效的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仅就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讨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 2016-018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17年5月20日届满。鉴于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和股权结构已发生变化,根据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拟由王卫明先生、王茂凯先生及由职工代表推举产生的莫游建先生3人组成。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职工监事莫游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16-021号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卫明先生: 1979年出生,本科,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2006年02月-2007年10月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外贸会计。2007年11月-2008年10月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2008年11月-至今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王茂凯先生: 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历任大连市商业局处长,大连市国资委处长。现任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环海豪锦(大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国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爱康国信新型建材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大橡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国联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汉华公务机航空有限公司董事,大连金重(旅顺)重工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大连棒棰岛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大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大连国有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2016—017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与大连营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因公司7名董事全部为关联董事,按《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后,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无法形成法定有效的董事会决议。

本次董事会仅就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讨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019号公告。

二、 关于更改公司名称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为大橡塑的控股子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恒力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此次公司更名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17年5月20日届满。鉴于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和股权结构已发生变化,根据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范红卫女士、刘志立先生、王山水先生、李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17年5月20日届满。鉴于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和股权结构已发生变化,根据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程隆棣先生、傅元略先生、李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六、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6-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项,第三至第五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红卫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1994年5月至今担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志立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1982年8月至1983年4月任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院教师;1983年4月至1985年8月任黑龙江涤纶厂长丝一分厂技术员;1985年8月至1986年1月任黑龙江涤纶厂长丝二分厂车间主任;1986年1月至1991年3月任黑龙江涤纶厂长丝二厂副厂长;1991年3月至1993年5月任黑龙江涤纶厂长丝二厂厂长;1993年5月至1998年至11月任龙涤集团副总工程师;1998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龙涤集团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山水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1984年7月至1986年4月任河南省新乡化纤厂技术员;1986年4月至1997年6月任河南省漯河市针织化纤厂技术部主任、车间主任、生产副厂长;1997年6月至2003年12月任海南振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1998年9月至2001年11月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2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2005年2月至2011年8月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隆棣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纺织工业部纺织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现任东华大学教授。2011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元略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厦门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11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力先生: 1955年出生,中国,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律师。曾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2011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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