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学校记者刘东通讯员千千
网贷门槛低,放款快,很有诱惑力。最近有同学钻进了网贷的空 sub,把同学的资料拿去自己贷款了。不料,这一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其他申请网络校园贷的同学,在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下,很可能被贷款人起诉,成为民事纠纷的被告。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今天(8月21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今年7月31日,该院已受理大学生贷款案件708件,均为学生,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学生因利用校园贷款作弊被判刑。
林今年刚满20岁。在校期间,他找到同学,声称自己在一家贷款公司兼职,要付账,希望同学能帮他申请网贷。林向同学承诺,不仅要按时还贷,还要感谢他们一点钱。
林的同学没多想就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账号信息告诉了林。林用同学的手机安装了贷款软件,以同学的名义和身份进行了贷款。贷款成功后,他让同学把贷款转到自己的支付宝或微信账户上。
从2016年10月到2017年3月,林用这种方式骗了身边多名同学。林将骗来的钱一部分用于偿还同学早期借款,并用于消费。当初林还能“正常转身”。没过多久,林因为无法继续还贷而选择了关停,最后甚至辍学逃债。
经鉴定,林某以他人身份借款共计41万余元,未还借款金额达12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被告人林的违法所得,退还被害人,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责令被告人林退赔。
60%以上是200元以内的贷款。
今年3月以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陆续受理了一系列大学生小额网贷纠纷,法院以民间借贷为由立案。截至今年7月31日,天河区法院已受理大学生贷款案件708件,均为学生,涉及标的共计100多万元。
学生通过分期乐、圆梦分期、微网贷、分期乐、爱饭、分期分期、零分期等贷款网站或手机APP平台向贷款人借款。贷款流程全部在线。在网贷平台上,借款人只需在中介平台填写身份信息、手机号、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即可完成注册,平台只对申请人身份证照片等基本信息进行认证,留下了极大的犯罪隐患。
天河区法院受理的708件案件中,60%以上是200元以内的小额贷款;5000元以上贷款占案件总数的4.38%,其中1万元贷款仅1起。贷款人以其较低的月还款额引诱学生成群结队地借钱。虽然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不高,加上平台收取的手续费、管理费,但最终的真实利率却极高,极具诱惑力和隐蔽性。每个案例的情况显示,一旦发生逾期还款,借款人必须支付每日1%至3%的高额违约金。
法官:学生应该通过正规渠道借钱。
法官表示,即使媒体已经曝光了非法借贷的盈利模式,但市场仍然保持着违法广告易见、诱惑陷阱难防的“网贷热”。“无息”、“无抵押”、“快收账”等字眼直击人心,悄悄将学生拉入高息高贷的漩涡,而债务背后可能的民事诉讼,甚至违法暴力讨债的问题,都有可能让学生及其家庭陷入困境。
法官建议,禁止非法借贷公司在校园内张贴网贷广告和海报。对于真正有创业需求或需要资金周转的学生,要引导学生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网贷,教育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和正确的维权意识。
法官表示,“校园贷”引发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较大,涉及在校学生700余人。天河区法院在审理大学生小额网贷系列纠纷时,依法审查证据,严格适用法律,公正办案;考虑到在校学生的特殊情况,尽量减少诉讼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影响,释法答疑,督促学生了解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避免再次陷入纠纷。
“希望陷入‘校园贷’民事纠纷的学生,能够真正树立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应诉,偿还贷款,早日回归正常的校园生活。”法官说。(更多新闻请关注羊城派pai.ycwb.com)
来源|羊城学校
编辑|郑宗敏
标题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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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同学拿我身份证贷款不还了,我该怎么办,学生帮别人贷款别人不还怎么办":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64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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