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眉县坚持以资金管理为重点,围绕巩固扩大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任务,实施“11345”机制,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衔接项目资金在巩固扩大扶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
围绕一个目标。围绕提高过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从项目规划、资金概算、入库程序、公示、实施和验收等方面入手。,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牵头,使用资金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具体负责,对使用过桥资金的项目进行评估、审核、动态监督和规范,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资金在巩固扩大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
改进一个系统。以项目库建设、资金管理、规范经营主体、公示、监督检查、扶贫资产后续管理为重点,先后制定了《眉县财政凝聚促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眉县财政凝聚促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财政凝聚促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监管的通知》等一套规范性管理文件, 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扩大扶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建立了凝聚资金项目监管长效机制。
注意三个倾向。向行业倾斜。把产业发展作为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和长远之策,2021年投入产业发展资金4251.59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56.1%,其中8个猕猴桃“四改五提升”项目466.26万元,26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568万元,1个小额贷款贴息项目300万元,工业道路硬化项目917万元。目前,全县86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村集体经济全覆盖,解决了村集体经济“空 shell”问题。向贫困户倾斜。一是实施贫困家庭学生“雨露计划”项目,资助594名学生185.25万元;二是实施公益性岗位补贴工程,对全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人员中的445名脱贫人员补贴125.32万元;三是拨付300万元用于全县贫困户、监测户的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帮助群众发展产业,发挥财政联动资金的精准作用。为救济而工作。将13个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对农民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工代赈的方式下放到镇街,由镇街组织实施,就近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参与投资,不仅加快了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还增加了农民工收入。
严格四公示。首先,该项目对公众开放。严格执行“村级申报、镇街初审、县级审核、集团审批”的项目入库程序。村、镇街、县级部门公示10天无异议后,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并记入全国反贫困监测信息系统管理。第二,资金安排是公开的。每批资金到县后,由县乡村振兴局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拟定资金的项目计划,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公开资金安排和项目审批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第三,项目实施公开。按照分类公示的要求,明确县、镇、村项目责任,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和公告要求,公开项目核定资金数额、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扶贫覆盖户数和人数、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督举报方式。第四,受益者是开放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按照“三优先”(贫困户优先、监控对象优先、弱势群体优先)的原则,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评估,明确项目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并进行村级公示,确保项目受益对象准确无误,接受群众监督。
把好五关。首先是把好的项目入库。按照“村申报、镇街初审、县区审核、组批”的项目申报程序,由镇街逐级上报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成立联合项目督导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规定所有入库项目必须符合挂钩资金使用要求,具有可行性和实施必要性。督导组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核查,提出项目审核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纳入项目库。二是检查项目审查。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牵头,聘请第三方项目评审专家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评审强化,乡镇上报项目实施目的、施工许可、环评、初步方案及预期效益;专家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设计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现场评审。,并提出评审和修改意见,为即将入库的项目“把脉”,力争使项目规范可行,项目建成后达到预期效益。三是合理分配资金。按照各级到县的资金计划,以县年度巩固扩大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为基础,突出产业资金比重,统筹兼顾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实际,促进均衡发展。中央财政连接资金的重点向贫困村倾斜。目前,2022年中央省提前下达一批财政衔接资金4182万元,安排63个项目,其中产业投资2990.87万元,占产业项目资金的71.52%,高于产业项目资金要占50%以上的要求。四是用好资金。落实资金监督检查机制,督促项目主管(实施)部门、镇街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全面落实公示制度,规定所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都要在县、镇、村公告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准确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严格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五是检查项目验收。严格检查和审核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资金方式等环节。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建设任务进行自检,并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整改通过后,由县级工业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成立县级项目验收小组,各镇、村、项目建设单位配合对项目进行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对工程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验收合格,确保验收的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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