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小学校学籍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籍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我们做出如下承诺: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部门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中小学生信息。
2.不得查询、导出、复制或泄露学生注册平台中记录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血型、病史、学校、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学校邮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邮政编码、班级人数、学生注册统计等所有信息。
3.不得公开或扩大因工作需要确需查阅的学校信息的使用范围。时间、内容、询问者等。所有的询问都应该登记。
4.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部门因办案需要查询某学生或家长信息的,对方需提供单位公函,查看经办人工作证件,留存复印件并登记。
5.未经批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学生信息。工作需要经局领导批准向其他单位提供学生信息的,需按照规定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提供学籍信息电子文件的,不通过微信、邮件等网络渠道传输,而是通过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物理存储设备移交,并进行技术加密,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密码。
6.妥善保管与学生学籍信息相关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不要随意丢弃。归档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安全销毁。
7.不弄虚作假,擅自开休学、转学、毕业证明,不修改、伪造、损毁学籍档案,为学生建立双重学籍。
8.妥善保管学生注册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密码保持复杂。不要使用与其他系统相同的密码。
9.学生注册平台的账号和密码不随意交给、托管或交给他人使用;不使用浏览器或第三方网络服务保存密码。
10.在登录学生注册平台的电脑上安装杀毒和防特洛伊软件,并及时升级。不要在公共电脑等设备上登录学生注册平台。
11.不得擅自增加学生注册平台账号或扩大账号操作范围和权限;对于因工作需要添加的账号,只给予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最低操作范围和权限,并对账号使用者进行安全保密培训,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不要把账号和密码交给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以外的人使用。
12.根据“谁建立,谁负责”的原则,因阶段性工作而临时增加的学生注册平台账号,在工作完成后将由创始人及时删除。
13.如遇岗位调整,应严格按照流程将学生注册平台账号和密码移交给替换人员,并对替换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收到他人账号后尽快修改密码,删除多余账号。
14.发现学籍信息和学籍平台账号密码被盗或泄露后,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15.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及我局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不得擅自办理学籍手续。
16 .努力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和技术水平,确保学生信息质量。
17.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每学期签署一次,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教育局备案,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违规提供学籍信息或者因违规操作导致学籍信息泄露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承办人(签名):学校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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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学生学籍信息保密制度,学籍保密协议书":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60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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