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1)贷款和合同怎么写才能把钱要回来?
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时
民间借贷(1)不懂借钱的人怎么把钱要回来?
问:律师,我的一个朋友李四,在仓储工作。经他介绍,我借给一个叫张三的人5万,利息很高。当时张三给我写了一张欠条。我写欠条的时候李四也在,但我不认识张三。
现在李四因为非法集资跑路了,找不到人。我想起诉张三要钱,但我只知道他叫张三,不知道他住哪儿,也不知道他的电话。我该怎么办?
答:过去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两个借款人互相认识,不可能借钱给他们不认识的人。
随着经济和网络的发展,出现了现金贷、网贷、校园贷等新型借贷关系,借款人互不相识的贷款大大增加。
有像你这样的人,想得到高息贷款。他们只认识中间人,不认识借款人,也不知道借款人的真实身份。一旦发生纠纷,他们想去法院起诉。因此,在借钱给别人时,首先要知道的是:
借钱给你的人是谁?
写借条、签借款协议时,(1)一定要看对方身份证,并复印;(2)一定要知道对方的地址。比如在北京,最好有房产证或者暂住证的复印件;(3)一定要联系借款人。把它和贷款协议放在一起,这样万一发生贷款纠纷,你就可以把这些拿到法庭上。
如果真的不知道借款人,那就要等到李四出现,让李四告诉你张三是谁,然后打官司。
奇怪!在法庭现场,被告和被告并不认识。
扬子晚报网12月9日讯(通讯员庆阳何杰记者万凌云)丹阳法院审理一起借款案件时,令人尴尬的是,出庭的原被告并不认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9日,记者从法庭上还原了这非常罕见且“戏剧性”的一幕。
据报道,12月1日,丹阳法院立案庭审理一起小额诉讼案时,发生了这一惊人且非常规的事情。拿着传票和身份证来到法庭的被告王,坚称自己不认识原告,也没有向任何人借过钱!我对检方表示不解,说他的身份证已经丢了,现在持有的身份证是后来补办的。
办案法官当即要求原告代理人将王的照片通过微信发给原告辨认。原告当即答辩称,借钱的不是这个王,也不认识当时在场的王。
但王持有的身份证上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与起诉状中被告的信息一致!
据该院介绍,该案于2017年11月22日受理。负责审理的法官收到案卷后,拨打起诉状中被告的手机号码联系被告,但无人接听。法官于是放弃周六休息,将起诉状、传票等应诉材料按起诉状记载的被告王的地址寄出。但因为被告不在家,他妈妈收了材料。
为查明真相,法官让原告代理人通知借款介绍人姜出庭。姜到庭后也表示,当庭的王确实不是当初借钱的人,原告手里的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是借款人借钱时交给原告的。
姜某还称,法院送达传票后,借钱的王某还用其微信语音聊天,询问起诉情况。随即,姜当场播放了语音聊天内容,语音显示这个王某确实不是出庭的王某。
据此,法院认为,显然有人冒用王的身份向原告借款。
有一段时间,事情变得像小说一样扑朔迷离:应诉材料送达出庭的王,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借用”了。那么另一个真的借钱的假王是怎么知道诉讼的呢?法官觉得肯定有问题,就让当庭的王好好想想。
王猜测,很可能是他认识的某个人用他丢失的身份证冒充他,主动提出帮助原告寻找此人。原告一听,也同意了。而且双方初步判断,无名氏利用王某丢失的身份信息冒充王某借钱,并留下了其手机号码。
原告起诉后,法官联系手机号码,拒绝接听。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法庭立即对所有出庭的人做了详细的笔录。在初步固定相关事实材料后,案件以原告申请撤诉而告一段落。
对此,法官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切不可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使自己遭受额外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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