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收盘后,金华股份(600080)原控股股东金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投资)。SH)和陕西前首富吴一坚通过锦华投资官方微信官方账号发文称,陕西省xi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中院)坚持强制拍卖锦华投资股权。
1月24日晚间,锦华股份披露了一则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锦华投资(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占锦华投资持有股份总数的93.63%)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89.77万股被司法拍卖,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鹏同创)、吴欣。金华股份在上述公告中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暂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金华股份的神丸产业为中药,代表产品有转移因子口服液/胶囊、人工虎骨粉/金天阁胶囊等。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1亿元,净利润0.23亿元。
Xi中级人民法院“四拍”质押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这场司法拍卖要追溯到2018年。2018年2月11日,锦华投资以上市公司锦华股份6689.77万股提供质押担保,在西藏信托申请6.13亿元信托贷款业务并进行公证。
此后,因锦华投资未按期还款,西藏信托于2021年1月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明书》,后又向Xi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Xi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金华投资持有的金华股份6689.77万股,还查封了金华投资拥有的Xi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的抵押物,该抵押物已经过评估,评估价值超过7亿元。
2021年6月18日,Xi中院发布公告称,金华投资持有的约6689.77万股金华股份将于2021年7月16日10: 00至7月17日10: 00进行公开拍卖。但锦华投资认为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拍卖存在瑕疵,向Xi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此后,Xi中级人民法院以“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有效异议”为由中止了拍卖。
不久后,Xi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将于2021年8月21日10时至8月22日10时再次拍卖上述股份。然而,公告发布后不久,Xi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了拍卖公告。
2021年8月31日,金华股份收到控股股东的告知函,Xi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公告,将于2021年9月30日10: 00公开拍卖金华投资持有的金华股份股权。然而,就在拍卖开始前一小时,Xi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急叫停了拍卖,理由仍然是“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有效异议”。
三个多月后,2021年12月6日,Xi安中院再次发布公告称,将于2022年1月14日10时至2022年1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再次拍卖上述股份。根据司法拍卖网上平台发布的网上竞价成功确认书,网上拍卖的竞价结果为:“用户名新宇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新金、熊于2022年1月15日10: 00: 00以最高竞价中标。”
金华投资发表严正声明。
或许锦华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吴一坚并不想看到股权拍卖成功的结果。公开资料显示,吴一坚出生于1960年。1991年创办金华房地产开发公司,1997年带领金华上市。他曾经是陕西首富。
吴一坚和锦华投资倾向于通过破产程序。根据金华股份1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金华投资转发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根据该决定,宁夏关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申请锦华投资破产。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关悦投资的破产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金华投资为被执行人。
记者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所有已知的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应当对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程序。
1月25日下午4时,金华投资官方微信官方账号就Xi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拍卖金华控股股权一事发布严正声明(以下简称《严正声明》),称金华投资不服非法拍卖,提出多项异议,并作出十项严正声明。锦华投资指出,Xi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新冠肺炎疫情封市期间,未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司法解释第四条“必须有效防止执行财产被低价处置”对股份进行强制拍卖...在疫情期间...被执行人申请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并经过当事人多次申请中止执行。
印石财经记者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处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确实找到了相关条款。
锦华投资还在“严正声明”中强调,“Xi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的决定后,并未依法中止执行。申请人宁夏关悦、锦华投资通过EMS邮件、微信短信转发、诉讼服务窗口递交、当面递交等方式告知执行法官。Xi检察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也依据职权进行监督。特别是中国证券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拍卖前公开发布了法院决定执行转让的公告。Xi中院仍拒绝按照最高法院关于移送司法解释的规定中止执行,执意违法。"
对于上述纠纷,据相关媒体报道,上海市段和段(Xi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一博、邢利平认为,破产与公开拍卖的股票处置时间存在差异,Xi安中院已进入执行程序,可以随时处置锦华投资持有的股份。
成金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窦在被媒体报道时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如果破产受理时间在前,拍卖在后,那么拍卖法院需要在收到破产受理通知后,暂停拍卖并进行转让。但如果没有送达中标通知书,拍卖程序是没问题的。”
对于上述金华投资提出的疑问,印石财经记者于1月26日致电金华股份证券部进行咨询。截至记者发稿时,电话仍未接通。
金华股份暂时缺少控股股东。
1月24日晚间,锦华股份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股权分置变动后,锦华投资持有的股份将减少至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兴鹏同创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3344.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6%;吴新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4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98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
锦华股份提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暂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已披露信息粗略估算,本次权益变动后,金华的股东中,邢博越(17.3%)持股数量最多,其余为兴鹏同创(8.96%)、世纪金华(8.04%)、吴新金(4.68%)、熊严俊(4.28%)等机构和自然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通过司法拍卖获得股份的兴鹏同创、吴新金、熊均为江西人,不排除成为一致行动人的可能。截至目前,三方合计持有金华股份的股份比例为17.92%,已超过邢博越的持股比例。
金华投资在1月25日下午发布的《郑重声明》中提到,本次执行案件于2021年1月底启动,唯一参与竞拍的联合竞买人兴鹏同创成立于2021年3月,认缴资金100万元。2022年1月14日拍卖当天,公司引入新股东,获批认购1.8亿元,认购期30年。金华投资表示,公司更像是纯粹为了股票收购的new 空 glove。锦华投资还表示,联合竞买人熊出生于1991年,需缴纳1.27亿元。竞拍者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值得探讨。
企业调查资料显示,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核准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在获批的同一天,公司进行了股权变更,引入了新的股东。其中,南昌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58亿元,占比87.89%;深圳华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比11.11%;江西金投方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80万元,占1%。
1月25日收盘后,上交所向锦华股份发出监管函,敦促公司及相关股东根据目前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构成、推荐提名主体、过往决策实际情况、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表决权安排等情况,客观、审慎、真实地认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应认定为非控股股东、非实际控制人。
锦华股份实际控制人最终是否落马,印石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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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西安金花投资控股集团,陕西金花集团副总裁":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58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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