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人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支持企业利用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抵押贷款。
支持企业开展房地产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企业对其合法拥有的不动产进行评估,确定中小企业不动产的现有价值。
开展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优化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流程,以现有评估值为基础,经内部审核确认后,合理确定抵押物担保的债权金额。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抵质押率,努力满足企业有效信贷需求。
不增加中小企业税收负担。现有的中小企业房地产评估值仅作为银行和金融机构信用抵押的依据。企业不进行房地产交易、不作为注册资本注入资本、不调整账面上的房地产原值、不调整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户的,评估增值部分不得作为增税依据。
各地执行情况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分局反映。
联系人:
崔大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话:0531-86198628
宋云,省自然资源厅电话:0531-81691852
十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电话:0531-86061308
王毅,山东省税务局联系电话:0531-82613842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王斌电话:0531-86167076
山东银保监局付金龙电话:0531-86193624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山东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小微企业贷款补贴政策":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58391.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