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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协会提示变相“现金贷”风险:发现无资质开展贷款业务应举报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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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防范变相“现金贷”业务风险提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指出,去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发布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顿办函〔2017〕141号)和《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银豹建发〔2018〕10号)等文件,对“现金贷”进行了明确界定,但据近期监测 仍有一些机构或平台“换马甲”,以手机回租、虚假购物、转售等形式继续发放贷款,有的还在贷款过程中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变相提高利率。 尤为恶劣的是,发现少数平台为了收取高额逾期费,故意造成借款人逾期,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各会员单位和提供网络小额贷款服务的相关机构,遵守行业自律要求,坚持合规发展、审慎经营,同时消费者应保持警惕,谨慎选择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或平台,理性办理贷款。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向P2P点对点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要求加强对部分变相“现金贷”平台风险的监管。一些套路被曝光:想借钱,必须先用300元买一个市场价只有40元的炒锅,或者交199元会费才有资格借钱,变相收取“砍头利息”。很多平台没有放贷资格。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各会员单位及相关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未依法取得贷款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贷款业务;具有合法放贷资格的机构应遵守行业自律要求,积极加强内部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放贷款,杜绝任何变相提高利率和恶意收取逾期费用的违法行为。同时,要认真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如实披露信息,注重利息和费用的定价,不得以虚假宣传诱导金融消费者接受与其风险认知和还款承受能力不符的产品和服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特别提醒消费者,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保留相关证据。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主张自己的权益;如发现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违规开展贷款业务,消费者应向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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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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