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王赢法制网通讯员陈芬陈永煌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以P2P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网贷”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也呈上升趋势。日前,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刑侦大队侦破一起利用互联网金融P2P借贷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受害者1000余人,遍布全国各地。
网贷纠纷引发重大诈骗案件
2016年10月10日,来自温州的将一名张姓男子送到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报案称被张某骗走16万元。
“如果是普通的借款纠纷,为什么吴某报警的时候一直说是诈骗?”梅列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郑小龙不解。在询问中,张某承认他通过实名注册在P2P平台上向借钱。
“但当我们问张某怎么借的钱,借了多少,约定了多少利息,他却无言以对,这说明他在借款的时候可能没有自己操作过。”梅列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纪胜郎说,“我们推断,这个人只是一个傀儡,背后还有一个团伙。”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了解到,2016年7月,张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郭某,郭某向张某介绍可以提供真实信息给邱某等人在点对点借贷平台上借钱,并被拿下。“他们只是让我把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微信交给邱,由他们操作。他们会给我钱的。”张交代。
设立“连锁”贷款,有去无回。
受害人称,她于2016年7月15日在微信中添加了“张”。当天,张某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寄给,称需要流动资金向借款。“第一笔贷款1万元,是通过点对点借贷平台借的。贷款期限15天,利息24%。他及时连本带利还了第一笔贷款。”吴某说。
第一次借款后,“张”在微信上多次向借钱。吴某担心这笔钱无法追回,于是要求在三明与对方见面。
张某称,邱为了不查出真正的借款人,让与见面,并给他5000元买衣服包装和娱乐。接待后,张邀请他吃饭。郭自称是张的堂弟,当场将准备好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名片再次交给,让他安心。
“我亲眼所见,所以放心借钱。我回到温州后,借钱给张某,共计16万元。”吴某说。2016年8月1日,借款16万元到期,打电话给张某催收,发现张某已关机。至今,吴某已借款19万余元,收到还款及利息11万余元,亏损近8万元。
发现被骗后,再次来到三明,发现张某提供的住址、电话、工作单位均为虚假信息。后来在三明市梅列区找到了张某,送到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
破茧而出,挖出诈骗集团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郑小龙赶赴该借贷平台位于北京的总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借贷平台是国内较为完善的P2P平台,并无犯罪迹象。她还调取了犯罪嫌疑人张的贷款资料。在对海量数据进行整理后,她挖掘出了隐藏在数据深处的线索,犯罪集团的作案手法变得清晰。
"该犯罪团伙的犯罪过程主要分为四个步骤."郑小龙说。
首先,犯罪团伙会发展一批中介,他们会寻找“客户”,也就是借款人,使用真实身份在点对点借贷APP平台注册账户。第二步是“刷流量”,即利用主办方提供的资金和工作人员现有的点对点借贷账户,帮助“客户”账户做借款还款的流水,以此提高信誉度,欺骗“出借人”。
一旦可信度提高,就进入第三阶段——“打号”。工作人员会利用客户提供的微信号,在点对点借贷APP平台的微信群里,以客户的名义找到出借人的借款。
“刚开始小额交易都是借了还了,逐渐骗取‘放贷人’的信任,时机成熟后开始大量借贷。”郑小龙说,当账户贷款到了一定程度,不再有使用价值,就进入了最后的“砍号”阶段,断绝了与出借人的一切联系,以后拒绝还款。
2017年1月18日,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专案组民警在龙岩市新罗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邱某抓获,次日在龙岩市新罗区将该犯罪集团头目邱某义抓获。
经审讯,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16日,邱某乙伙同骨干邱某、李某、郭某等人,在龙岩市、永安市、三明市梅列区、龙岩火车站等地成立犯罪团伙“工作室”,冒用张某、罗某等40余名顾客的身份实施诈骗。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该案涉案嫌疑人140余人,受害人1000余人,遍布25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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