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来自北京
经营性贷款流入楼市整顿之风又吹了起来。
6月2日,深圳市地方财政局发布通知称,为防止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近日对9家主要从事止赎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集体监管约谈,将全面排查以经营为目的的贷款担保业务,重点自查涉及房地产“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相关业务。
兴业银行一位信贷业务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经营性贷款是不会流入楼市的,但如果你通过借贷资金全款买房,然后符合经营性贷款的条件,就有机会了。当然也要看经营贷款的审批。整个操作过程复杂,风险大。
然而,6月3日,深圳一家贷款公司的客户经理唐雪(化名)告诉记者,他可以帮客户垫付资金,全款购买房产,然后抵押给银行申请经营贷款。
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通过以上方法可以帮助客户节省60万元、70万元的税费。唐雪表示,客户公司名下不存在公司问题,可以处理;至于监管风险,也有相应的规避方法。
记者查询了这家注册于2019年2月的贷款公司的相关信息。其最初的经营范围主要是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2020年9月,《房产信息咨询,房产经纪;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和其他房地产相关业务成为公司的新业务。
5月31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过桥贷款”、“抵押贷款”业务。
通知中提到,近期,广东银保监分局发现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依据银行出具的经营贷款、贷款协议等文件向客户发放贷款,让其客户提前使用未来经营贷款资金。而他们的客户用上述资金偿还住房按揭贷款,再用商贷资金偿还小贷公司的贷款,实现了以商贷代替住房按揭贷款的真正目的。
小贷公司上述业务虽然以银行经营性贷款为基础发放贷款,但贷后管理不严客观上导致银行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额度虚增,促进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6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近期监管重点工作新闻通报”新闻发布会称,前期,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采取措施,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银监会会同住建部、央行成立专门工作组,赴热点城市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各地深挖违规线索,一查到底,彻查到底,严肃问责,坚决遏制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
调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和个人利用各种手段挪用经营性贷款,以各种方式规避监管要求。有的贷款全款买房,申请经营性贷款偿还购房款;有的借款人在多个银行账户之间转移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掩盖购房目的;有的编造交易背景,虚构贷款用途。一些银行没有足够的贷前审计和贷后资金管理。有的中介帮助打包贷款材料,提供过桥资金,帮助借款人绕过银行审批条件。
下一步,银监会将会同住建部和央行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和调研结果。对未进行自查并经监管核实、故意隐瞒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银行和中介机构,将依法依规严格采取监管措施。对确认挪用经营性贷款的借款人,不仅要降低授信额度、收回贷款,还要提交征信系统,增加挪用贷款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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