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冒充某网贷平台工作人员骗取会员费和保证金的电信诈骗案。6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一万元。
2020年12月的一天,家住海安的姜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可以提供小额贷款。急需资金周转的姜甚至按照电话要求添加了相关人员的微信,并在对方的指引下安装了一款名为“恒易贷”的APP。对方登录APP后,通过缴纳会员费和押金的方式,共骗取蒋1568元。无独有偶,家住湖北的黄也以同样方式被骗11万余元。
今年1月5日,受害人报案,引发犯罪。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郑某等6人涉嫌诈骗,分别将其抓获归案。其中,郑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2人。
据供述,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在微信昵称“孤独”的指使下,孙谋纠集吴某、郑某等5人,冒充小米金融、恒易贷等贷款平台工作人员,给不特定居民打电话询问有无贷款需求,并推送贷款专员微信。每成功添加一个微信号,非法获利人民币20-30元不等。孙扣除自己的利润后,其余五人平分。2020年12月左右,、郑得知郑被屏蔽的电话号码被标注为诈骗电话号码,遂将此事告知其他4人,但6人继续实施上述行为。
据统计,、郑等5人拨打诈骗电话3000余次,其中3人加了贷款专员微信,被骗缴纳会费、保证金等费用共计12万余元。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孙谋、吴某等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又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何某、吴某的家属代为退缴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适用减轻处罚。
海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谋、吴某等6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一万元。
通讯员沈扬子晚报/新闻记者万成元
校对苏云
来源:牛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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