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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
被违反信托的人的公告
(2023年第14期)
为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包含的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实施信用惩戒。 希望失信者主动联系荔波法院执行局,尽快履行义务。信用惩戒的范围如下:
(一)禁止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的二等及以上舱位和G字头动车组列车的全部座位,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的一等及以上座位进行高消费,购买房产或者新建、扩建、装修高档住宅,租用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车辆,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二)在金融机构限制贷款或者办理信用卡;
(三)失信的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政府支持、招投标、融资和信贷、市场准入、资质等方面的限制。现将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请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854-862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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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失信被执行人公告】2023年荔波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告第十四期":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52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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