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咏莉高青,在中国人民银行临汾中心支行工作,马,在中国人民银行古县支行工作。
责任编辑|巩固扶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杨旗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金融业要紧紧围绕这一政策,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多年来,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在有效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功能,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2021年10月,人民银行临汾中心支行组织专人对所辖古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运行状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并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古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建设与运行
金融机构的网络设置。古县位于临汾市东南部,辖6个乡镇,73个行政村,6个社区。全县常住人口7.98万人(数据来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其中县城常住人口4.12万人,农村常住人口3.86万人。古县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6家,网点27个,其中县内网点12个,农村网点15个。保险公司6家,都在县城。没有金融服务网点的行政村有64个,占全部行政村的87%。
建设“金融综合服务站”。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古县支行组织古县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局,按照标识、设备、登记、培训、宣传“五有”标准,在没有金融服务网点的行政村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经过各方的配合和积极努力,当年年底完成建设,建成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64个,实现了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的目标,实现了五项工作功能:一是助农取款惠农服务,如:转账、消费、小额取现、余额查询、现金汇款、代理支付、小额农贷信贷、新农合医保业务代办、涉农财政补贴和国债直补。二是兑换残损污损人民币,开展反假工作;三是收集农户信息,反馈信用异议;四是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五是推进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综合服务站”作用发挥不到位。经过深入访谈和调查,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是广泛的,包括五个方面。首先是贷款需求。比如村民买房建房、娶媳妇、看病、上学等生活资金需求;个体工商户和农业合作社的流动性需求;农民对农机、化肥、苗木等生产资金的需求。第二是对防伪人民币和小额现金兑换的需求。三是理财知识需求,比如存款、基金、国债等知识的普及。第四,对基础金融知识的普遍需求。五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求。然而,目前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能够正常提供服务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寥寥无几。古县所辖的64个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中,能提供一些简单服务的有6个,占全部服务站的9.4%,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有58个,占全部服务站的91.6%,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后续管理弱化。主办金融机构政治地位不高,强建弱。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他们认为选地、配设施、定制度、挂牌子、有业务、验收合格就完成了任务,而服务站的运营没有纳入绩效考核,对金融服务站后续运营的管理不到位,对代理业务的检查指导不充分,对代理人员的培训不及时,导致金融服务工作无法有效发挥。
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设置不尽合理。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设置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的综合服务站设在偏僻的地方,人员少,不够方便;个别综合服务站由多家机构重复主办,主体责任不清。
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服务不到位。第一,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大多建在农村经营良好的店铺里,由经营者经办,占用经营者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但主办银行机构并未给予经营者相应报酬,代理人也没有积极性代理。二是一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选在村干部家里,有招牌,有设备,代理人是村干部。村干部忙于村务,无法有效提供金融服务。三是部分代理人因外出工作或搬家而自动停止综合金融服务。四是建设银行没有对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金融知识培训,导致服务站工作人员不懂金融知识,无法提供村民服务。
如何发挥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应有作用的对策建议
高度重视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重要性。受人员和运营成本限制,金融机构无法按行政村设置营业网点,大部分行政村金融服务匮乏,影响乡村发展和乡村振兴。农村人的金融素质平均水平较低,需要接受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是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服务终端,是银行和支付机构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投放金融产品的桥梁,是金融咨询宣传的桥头堡,可以满足农村地区和没有金融营业网点的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因此,各级机构要高度重视其重要性,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设立试点先行先试,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
改变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的运行机制。改变了过去由人民银行主导的金融机构建设运行机制,转变为政府建设、村委会管理、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共享的共建模式。
首先是政府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运行效果差、服务差,根本原因是运行经费不足。建议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由县级政府牵头,选派人员,建设场地,日常运行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场地设施经费等。)应纳入政府预算。
二是村委会的管理。村委会负责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可以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更加贴近农村、农业、农民,更有利于服务乡村振兴。
第三,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人民银行要定期对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进行金融知识培训和现场业务指导,确保金融服务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第四是金融机构的共享。银行机构、保险公司、理财公司、小贷公司可利用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开展现场业务,推介自身产品和宣传金融知识,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振兴。
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建设作用。“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建立是积极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举措,是通过提供丰富的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开展多种金融知识宣传,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惠民工程。因此,各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金融综合服务站”的作用,不应为设立而设立。它们要真正体现在农村建立“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初心——为民服务,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成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支撑点。
【实践研究】从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看农产品批发市场数字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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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县域乡村金融服务方案,农村金融服务站情况的分析":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7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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