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依法对18名涉黑涉恶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钟浩波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上诉人或原审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钟浩波出资成立光大投资有限公司并招募人员加入,其他关联公司陆续成立,逐步形成了以钟浩波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层次分明,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该组织以高息贷款为依托,通过套路贷、签订高息双倍或多倍本金的借款合同等方式恶意叠加债务,诱导学生等群体参与网络赌博。以喷红油、贴大照片、砸门窗、威胁拘留等方式组织非法讨债。,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导致受害者及其家属极度恐惧。有的被迫辍学,有的离家出走,有的无法正常经营;该组织还通过“太阳城”、“长江网”等非法赌博网站收受赌注760余万元,获利51万余元。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钟浩波等人组成了一个稳定的、规模较大的犯罪组织,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钟浩波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应对该组织实施的全部犯罪行为负责。且是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法官的陈述
花样繁多的“套路贷”层出不穷,往往伴随着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讨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和治安秩序。如何防范“套路贷”,承办本案的黄法官给大家的建议是:
首先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金融借贷政策和知识,宣传“套路贷”的作案手法,剖析典型真实案例,引导学生提高对此类案件的警惕性和鉴别能力。
二是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盲目高消费,不相信“无抵押”“无手续费”贷款,正确识别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当你需要借钱的时候,你应该去银行或者其他正规的网贷渠道借钱。
三是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遇到“套路贷”,要及时报警,勇于维权,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的调查取证。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固定证据,保留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存款、利息、中介费等不合理收费以及暴力催收的视频、录音、图像等证据。
[记者]程桂建
[通讯员]全小青袁小燕
【作者】成贵·基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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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东莞套路贷判刑名单,东莞涉恶案件":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6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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