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财,因诈骗入狱的陈某出狱后潜入缅甸果敢自治区重操旧业,不料再次被警方逮捕。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五名被害人退赔八万余元。
2017年,陈某因诈骗被判刑。出狱后,陈某在一个短视频平台上得知缅甸有一份“高薪”工作,于是通过中介联系蛇头从云南偷渡到缅甸果敢自治区,从事“杀猪”诈骗,但三个月始终没有拿到钱。
2020年12月,陈某到缅甸果敢自治区另一诈骗团伙“就职”,利用该公司统一发放的手机、微信号实施贷款诈骗,通过冒充贷款公司人员向受害人推销贷款业务。受害人下载假贷款APP后,发现金额无法提现,于是陈某编造了要先充值会员才能提现的理由,诱导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转账。当受害者发现转账后仍然无法提取现金时,陈某将受害者交给经理进行进一步的欺诈。根据陈某的供述,在他贷款诈骗期间,他收到了5000多元的“佣金”。
2023年4月13日,警方在湖北某工地宿舍内将被告人陈某抓获。经核实,公安机关共接到5人报警,在陈某累计诈骗金额8万余元。之后,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向龙华法院提起公诉。
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此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某起次要作用,可视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态度,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其退赔五名被害人人民币八万余元。
宣判后,被告人陈某没有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的陈述
致富的方法有千万种,守法是第一位的!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有些人追求赚钱梦想,想通过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利益,甚至越界,企图“一夜暴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给我国公民财产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人民法院坚持依法打击此类犯罪。
法官提醒,互联网是非法的,在国外犯罪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那些到国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损害我国公民合法利益的人,将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惩。在此,也请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合法途径求职、加薪;如果有资金需求,要找正规机构办理贷款,以免越“贷”越“穷”。
【作者】邓冯雷
[通讯员]王迪林建生
[作者]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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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偷渡到缅甸搞“杀猪盘”诈骗?最终,他为“发财梦”付出代价":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5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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