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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套路贷的黑恶势力,打击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虹口区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4起黑恶势力“套路贷”犯罪典型案例。虹口检察院对“套路贷”这一新型黑恶犯罪坚持依法办案、严格审查、准确起诉。目前已办理“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8起、20人,保持了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

图说:打击黑恶势力“套路贷”犯罪新闻发布会。魏源摄

一个完整的“套路贷”犯罪集团链条

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田某通过开设或控制的财务公司、典当行、房地产中介等,与边某等人共同实施“套路贷”犯罪,形成了以田某、边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田某设计贷款手续等环节,边某则以瑞信典当名义招募急需贷款的被害人,要求被害人以其名下房产作为贷款担保,签订相关委托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以法规、保护等理由诱骗被害人签订远超实际借款金额的借款合同,并按照虚增的借款金额制作银行流水票据,以此说服被害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如期偿还本息即可。在此期间,相关材料交由田夫妇审核和贷款,由田控制的上述公司负责提供贷款和运作资金,担任律师见证,联系办理贷款公证和受托人对田房产出售的全权委托公证。被害人借款后,以边某为首的典当行单方认定被害人违约,并以清房、虚假诉讼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高额虚增借款及违约金,或通过田某控制的房产中介恶意处分被害人财产。

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虹口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目前,该案已提起公诉,部分被告人已被法院判刑。本案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相关人员以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虚假贷款起诉法院,虚假诉讼骗取钱财。

2017年2月22日,为结清之前欠他人的19万元借款,被害人王某某经顾某某介绍到某棋牌室,双方约定结清借款账户。双方约定在该19万元之外再借款5万元,并支付顾某某介绍费1万元,共计25万元。后岑某某又诱骗被害人王某某相信,只要按时偿还实际借款,就不需要按照借条上写的金额还款,并诱导王某某写下借款期限为一个月、金额为80万元的借条和承诺书。随后,被告人范某某通过银行向王某某账户转账80万元,制造王某某已取得全部借款金额的假象。王某某将范某某账户转出的80万元中的19万元转入顾某某的银行账户,用于偿还之前的欠款,其余61万元取出后与范某某一同返回棋牌室。在棋牌室,王某某、顾某某分别拿走现金5万元、1万元,其余55万元留在棋牌室。被害人王某某在还款到期日无法还款。经电话联系王某某父母,王某某父母不同意代为返还80万元。

2017年4月,被告人范某某委托律师隐瞒王某某实际拿到25万元的事实,以王某某签字的80万元借款及银行转账凭证为证据,向普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王某某返还欠款80万元及利息。根据上述材料,普陀后法院判决王某向范某返还80万元及利息,但因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民事判决未执行。虹口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被告人范某某犯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爱慕虚荣和过度消费成为“套路贷”网中的鱼

被害人夏某某虽然有一份令人羡慕的稳定工作,但仍然无法支撑其高昂的开销。2016年3月,向短期从事贷款代理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借款3万元。后来因为无力还钱,在虚增贷款和银行流水不断的情况下,被介绍给别人还清了之前的账。最后债务上缴了75万。

之后,贷款人多次向夏某某讨债。在王某某等人的唆使下,夏某某产生了“多借不如不借”、“父母只有一个儿子,总会帮我还的”的想法。夏某某经王某某介绍,以房屋抵押贷款340万元找到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所在的贷款中介公司。之后,孙某某等人以服务费、垫费、代理费、手续费等各种名义瓜分借款。期间,夏某某父母因溺爱儿子,在不知道借款真实用途的情况下,继续配合王某某、孙某某等人办理抵押手续。

第一笔抵押贷款到期后,夏某某无力偿还贷款,通过他人介绍,第二笔抵押房产继续举债,拖延还款时间。最后,夏某某及其父母迫于还债压力,将价值500多万元的房子以400万元的低价卖掉,卖房子多出来的钱被其他贷款机构和非正规房屋中介瓜分,实际拿到的钱很少。

受害人急需用钱陷入“套路贷”陷阱

2015年,因急需用钱,被害人杨某某多次向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借款小额无抵押贷款共计约10万元。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刘某某等人向杨某某谎称其抵押房产继续借款,将杨某某名下一套大连路使用权的房屋转为所有权。随后,刘某联系房产中介嫌疑人谢某、投资客嫌疑人万某某等人,商量如何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办理全屋出售委员会公证等方式骗取杨某房产。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毛某某、刘某某、谢某、万某某等人带被害人杨某某到银行虚构流水100万元,签订房产抵押借款合同100万元和房产委托书并公证。手续办好后,杨某某只拿到了6万元贷款。2016年3月,谢某等人单方认定杨某违约,在未经杨某同意的情况下,以127万元出售杨某房产。

据了解,“套路贷”案件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各犯罪嫌疑人各司其职,给受害人设置陷阱,环环相扣,吸引受害人上钩,最终使受害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这类犯罪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还容易通过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诱发其他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晓丽介绍,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虹口检察院共批准逮捕18件63人,起诉15件51人,其中“保护伞”案件1件,发现侦查线索24条。检察院成立了黑恶案件专项小组,优先保证黑恶案件的办案力量;打造专案办理通道,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对“套路贷”新型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深挖案件背后的线索,加强讯问和证据研究,挖掘职务犯罪线索,查办断网开伞案件;全方位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全面打击黑恶势力,我们将建设一个和平的社会,让人民更加安心和安全。

转自: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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