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贷款实现梦想”,在超前消费的今天。
“网贷”对于很多小伙伴来说并不陌生。
特别是利用公积金“快速贷款”
正是因为人们对贷款的需求在增加。
巨大的灰色市场。
雨后春笋般出现
……
近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名诈骗惯犯。努某长期沉迷于网络赌博。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他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传播网贷信息,骗取网友6800元。被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出狱后,努某不仅没有改过自新,还惦记着靠“老本行”来“发财”。没想到,他还是落入了法网。
那么,这个案子到底是什么样的?
这背后发生了什么?
下面,这位喀麦隆绅士小心翼翼地对你说
案例介绍
[合同诈骗罪]
2022年6月16日,努某与被害人唐某某口头约定,以他人店铺为担保,承诺向唐某某经营的某加油站工地提供共计12吨钢筋。2022年6月16日至17日,他以收取押金为由,骗取被害人29500元,后于当日将押金用于网络赌博挥霍。
[欺诈]
2022年6月期间,努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可以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被害人阿某、萨某看到信息后,分别通过微信向努某转账3000元、16700元。嫌疑人骗取上述钱款后,用于偿还赌债,大肆挥霍。
[案例分析]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努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实际履行合同义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9500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9700元,数额较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已构成诈骗罪;
努某系累犯,社会危害性较大,为防止社会危害,应对其采取逮捕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应予核准。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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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诈骗罪】第二百二十四条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抵押的;(三)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欺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四)收到对方支付的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五)以其他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
【一般累犯】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逮捕条件】第八十一条对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逮捕:
(a)可能犯下新的罪行;
(二)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有可能对被害人、检举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在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时,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性质、情节、认罪、从轻处罚等作为考虑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因素。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逮捕。
案件进展
目前,该案已被批准逮捕。为有效指控犯罪,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引导侦查机关固定证据,依法起诉,让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最后
卡建君还是想送给大家。
来一句经典的老话
勿以小恶,勿以小善;
不要贪图小利而损人利己。
莫因在他面前的小利益
让你的生活画面被玷污,
同时也让亲人哭了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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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喀什市检察院电话号码,喀什检察院最大案件":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7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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