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借贷早已融入我们的生活,比如花钱,借钱,各种先用后还的信用卡,甚至买房按揭贷款,买车车贷,创业小额贷款,甚至一些见不得光但依然存在的高利贷。
问题是古代不是法治社会,也缺乏政府的强力监管,导致高利贷盛行。
比如春秋时期为齐桓公收钱的管仲,在《管子》一书中就有介绍。这位曾经专门放贷的富商被称为“贷款之家”。利率最高的是齐国西部,粮贷半年息高达100%,利率最低的北方高达20%。
战国末期,齐国临淄四大名子之一的孟尝君,花大价钱养了3000名顾客,供他们吃穿,名声大噪。他实在承受不了,于是放高利贷,靠放高利贷一年赚几十万,让别人倾家荡产。但也产生了难以处理的坏账。坏账太多可能导致破产。
有一次,在贷款的雪地里,粮食收成不好,一大笔贷款根本收不回来。一个叫冯谖的看门人多年来一直在吃白食,所以他主动请缨,说他可以连本带利收回他的钱。
孟尝君非常高兴,并确信他是带着贷款证明来的。出乎意料的是,冯谖没有把他们都杀了。现在贷款分为两类:一类来自富人,冯谖用恐吓等手段全部收回。穷人的贷款证都被他当着所有人的面烧掉了!
孟尝君既有钱又没心没肺,他很生气,问冯谖。冯谖说,这些钱给你带来了荣誉感。
许多年后,孟尝君被困在朝鲜,他被打败了。只有雪帝,那只没毛的凤凰,还不如一只鸡,那是他最后的归宿。没想到,离开京城去薛,薛的人竟然在城外几十里地奔走相告,热情相迎,给留了后路。
这个故事也反映了高利贷的兴盛。
汉代高利贷比较正常,贷款本金可以产生利息,所以叫“子钱”,贷款人叫“子钱家”。
《史记·货殖列传》中也记载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汉景帝割据诸侯,导致吴楚七国大乱,叛军倾家荡产,逼近长安。一些王子被迫为他们的君主付钱。说到底都是需要钱,逼着他们向子谦家借高利贷。
这些贷款人甚至专业地对贷款业务做了详细的“风险评估”,因为他们的封地都在关东,现在战事激烈。很有可能是吴王赢了,大部分贵族的儿女都不肯借。只有一个无盐家庭愿意给他们生女儿,但利息定在比以前高十几倍,这让无盐家庭大赚了一笔。
到了唐朝,经济更加繁荣。据记载,长安西城实际上形成了中国最早的金融借贷市场,民间借贷的种类和规模达到了空,因此可以说资本规模为天下第一。
当时的借款合同里,月息差不多是10%,甚至月息高达20%。最狠的是元朝,当时有一种“羔羊利益”,年利率100%,以次年的利息转移为依据。比如元杂剧《窦娥元》中的窦娥,就是因为“羔羊利益”才如此悲惨。
也可以看出。古代高利贷很多,导致“穷人越穷,富人越富”,危害严重。
好吧,所以很多人觉得,唉,古代高利贷太多,风险太大。普通人想安全借到钱,似乎还是很难的。如果你不注意,你将永远无法恢复。
其实也没那么悲观。借贷行为一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古人不会傻到被套路贷款,除非万不得已。他们肯定会睁大眼睛,找到一些安全借钱的可靠方法。
一种是政府为了缓解贷贷矛盾,尝试建立一些官方金融机构,虽然没有那么现代,有一个平台让银行监督政府控制的全过程。
比如西周就已经有专业的官方金融机构“全府”,负责税收,在市场上购买滞销商品,日后需要时再出售,防止粮伤农。然后就是信用贷款的操作,低息贷款给有需要的人,解燃眉之急。还有很多人性化的规定,比如丧事3个月内还款,没有利息等。
在汉代,为了避免暴力讨债和社会不良事件,政府建立了债务登记制度。换句话说,贷款人需要讨回债务,地方政府需要合理、合法、合情地索要,不能上门恐吓。弱势群体更是如此。相反,如果他们是老赖,不管是谁,也会被强制执行。
如司马迁《史记》曾说汉文帝活了四年,“侯欣不满意自己的地位,责其六月,夺侯除国。”即使是诸侯,欠债不超过一定期限也会受到惩罚,严重的国家也就没了。
在古代,法律的不完善是其一,其次,道德上的宗法制度其实更有效。
凡是通过借贷帮助村民渡过难关,且利率合适的,都会被政府视为正能量,受到高度赞扬。
据记载,汉光武帝的祖父刘秀是范仲,南阳人。面对饥荒,他主动捐钱。“假借款人百万”,受到村里的表扬,成为全国学习先进典型。它激励了无数贷款人,社会福利的责任必须承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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