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卷宗怎么变成了3000字的起诉书?
——带你认识莆田荔城区检察院“扫黑除恶”第一个故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0日消息,3名被告最终变成了7名,13份卷宗最终变成了5万多字的审查报告和3000多字的起诉书,成为莆田市“套路贷”第一案。该案由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该案的七名被告均未上诉。这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最初因证据单薄、嫌疑人在逃、涉案受害人多、取证困难等原因,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终审判决。
7月9日,记者再次来到莆田荔城区检察院,听办案人员详细讲述案件背后的故事。
案例回顾
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尤某成立莆田博思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雇佣郑某航、郑某坤、郑某勇、林某南、方某英、强子、肖佳从事无担保小额贷款业务,并签订“阴阳合同”,以“借一押一”的方式向多名被害人放贷,收取高额利息。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尤某指使郑某航、郑某坤、郑某勇、林某南、方某英等人在被害人家门口采取扔粪、涂画、贴告示、堵钥匙孔、威胁言语等软暴力讨债方式,威胁、胁迫被害人偿还。这种行为扰乱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形成了以你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实施“套路贷”犯罪8起,涉案金额近20万元。
案件受理以来,历城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办案小组,由检察长赵玉生牵头办理。“本案是我市首例‘套路贷’。案情重大,影响广泛,公众关注度高。我们需要审查疑点,尽一切努力办好这个案子。”赵玉生说。
深入挖掘并仔细检查
公安机关将“套路贷”案件移送历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只移送了尤某、郑某航、郑某坤三名犯罪嫌疑人,相关犯罪事实只有两起,事实和证据材料比较单薄。承办检察官在认真查阅案卷后,梳理了案件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等四大特征,找出了25条需要深入强化的证据,提炼了取证思路和侦查要点,指导公安机关全面补充侦查取证。在撤案、补案阶段,案件承办人与公安机关多次讨论,判断补充侦查的方向,跟踪补充侦查的情况,及时对证据的缺陷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撤案、补案后的证据达到追诉标准。
2018年12月10日,历城区检察院向历城区法院起诉被告人尤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此时,犯罪嫌疑人从3人增加到7人,犯罪事实从2起增加到8起,涉案金额从4万元增加到近20万元。
“这个套路贷案有个帮凶翁。他在这个犯罪集团里主要负责讨债。在讨债过程中,他只起到助威的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提审时也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具备适用认罪从宽制度的相关条件。所以我认为可以对他适用认罪从宽制度。”在该院公诉部门的案件研讨会上,检察官说。在庭前会议上,公诉人在听取了翁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后,鉴于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建议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自愿签署了认罪悔罪及从轻处罚声明。同时,他向法院提出了从宽处理的准确量刑建议。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既不能人为夸大,也不能贬低。检察官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就是这种理念。
预先判断
2018年12月24日,该案开庭审理。“庭审前,我们紧紧围绕案件的证据和事实,提前对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判断,制定了几套出庭方案,确保庭审效果。”历城区检察院公诉科主任林说。
庭审现场,公诉人对三千多字的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质疑、举证和发表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辩护。最后,经过控辩双方充分辩论,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2018年12月27日,历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主犯游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13卷卷宗最终形成了5万多字的审查报告和3000多字的起诉书。是我们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的严格梳理和把关,旨在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赵玉生坚定地说。
(记者陈奇通讯员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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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莆田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莆田荔城区检察院检察长":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2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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