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首例“套路贷”案于去年底由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经法院判决。该案的七名被告均未上诉。这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由于证据单薄、犯罪嫌疑人在逃、涉案被害人数众多、取证困难,最初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终审判决。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听听办案人员背后的故事。看三个被告怎么变成七个。十三卷卷宗怎么变成了五万多字的审查报告,三千多字的起诉书?
案例回顾
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尤某成立莆田博思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雇佣郑某航、郑某坤、郑某勇、林某南、方某英、强子、肖佳从事无担保小额贷款业务,并签订“阴阳合同”,以“借一押一”的方式向多名被害人放贷,收取高额利息。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尤某指使郑某航、郑某坤、郑某勇、林某南、方某英等人在被害人家门口采取扔粪、涂画、贴告示、堵钥匙孔、威胁言语等软暴力讨债方式,威胁、胁迫被害人偿还。这种行为扰乱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形成了以你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实施“套路贷”犯罪8起,涉案金额近20万元。
2018年12月10日,
历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尤等人的行为为例。
构成敲诈勒索罪,
起诉至历城区法院。
嫌疑人在逃,涉案受害人多,取证难度大...
在五个月的审查和起诉过程中,
历城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
召开两次案例分析研判会,
确保诉讼过程不被拖延。
1、高度重视,检察长带头办案。
案件受理以来,历城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办案小组,由检察长赵玉生牵头办理。“本案是我市首例“套路贷”案件。案情重大,影响广泛,公众关注度高。我们需要审查疑点,尽一切努力办好这个案子。”检察长赵玉生说。在随后的审查中,赵玉生检察长反复查阅案卷,来回看守所提审,出庭支持公诉。在保证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同时,也为全院民警树立了榜样,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
2、挖深并检查,确保不渗漏。
公安机关将“套路贷”案件移送历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只移送了尤某、郑某航、郑某坤三名犯罪嫌疑人,相关犯罪事实只有两起,事实和证据材料比较单薄。承办检察官在认真查阅案卷后,梳理了案件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等四大特征,找出了25条需要挖掘加固的证据,提炼了取证思路和侦查要点,指导公安机关全面补充侦查取证。在撤案、补案阶段,案件承办人与公安机关多次讨论,判断补充侦查的方向,跟踪补充侦查的情况,及时对证据的缺陷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撤案、补案后的证据达到追诉标准。
到起诉时,犯罪嫌疑人从3人增加到7人,犯罪事实从2起增加到8起,涉案金额从4万增加到近20万。
3,宽严相济,依法认罪认罚。
“这个套路贷案有个帮凶翁。他在这个犯罪集团里主要负责讨债。在讨债过程中,他只起到助威的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提审时也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具备适用认罪从宽制度的相关条件。所以我认为可以对他适用认罪从宽制度。”在公诉部门的案件研讨会上,负责的检察官说。
在庭前会议上,公诉人在听取了翁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后,鉴于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建议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自愿签署了认罪悔罪及从轻处罚声明。同时,他向法院提出了从宽处理的准确量刑建议。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既不能人为夸大,也不能贬低。检察官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就是这种理念。
4、判决早,庭审现场效果好。
2018年12月24日,该案开庭审理。“庭审前,我们紧紧围绕案件的证据和事实,提前对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判断,制定了几套出庭方案,确保庭审效果。”历城区检察院公诉科主任林说。
庭审现场,公诉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质疑、举证和发表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辩护。最后,经过控辩双方充分辩论,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判决:2018年12月27日,历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主犯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历城区检察院对涉黑案件进行严格梳理和核查,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制作|林飞
来源:历城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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