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程建斌博士撰写,宋洋审阅。
今天推荐和分享的好书是《从欧洲民事诉讼的共同规则到最佳实践》,由布尔夏德·赫斯和Xandra E. Kramer合编,Nomos出版社2017年出版。
[作者介绍]
布尔夏德·赫斯1961年出生于沃尔姆斯。2012年9月,他成为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卢森堡国际、欧洲和监管程序法的创始人和执行主任。曾在维尔茨堡大学、洛桑大学、慕尼黑大学学习法律,1990年毕业于慕尼黑大学。1996年获得民法、民事诉讼、国际私法、欧洲法、国际公法特许教学资格。后来,海斯教授在图宾根大学和海德堡大学任教。他还曾在北京、巴黎(索邦)和乔治敦担任客座教授,并在卡尔斯鲁厄上诉法院担任兼职法官。Hayes教授经常在欧洲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委员会和其他政府中担任专家和顾问。最近,他评估了欧洲破产法和布鲁塞尔I法。他还为起草欧洲银行账户附件条例提案做出了贡献。他是许多德国和欧洲民事诉讼法书籍的作者,也是ILA国际私法和程序法隐私保护委员会的主席。
Xandra E. Kramer是鹿特丹Erasmus大学私法教授和荷兰乌得勒支大学国际私法兼职教授。她着迷于经济效率和程序公平之间的交集,民事司法制度的实际运作及其对诉讼当事人的影响,跨国复杂诉讼和执行,以及国际私法和欧盟民事诉讼程序的协调。她的研究结合了法学理论研究、比较法、政策导向和(定性)实证研究。2016年底,她因其项目“在欧盟建立民事司法:程序创新和连接司法公正的挑战”获得了著名的ERC整合者奖。她在莱顿大学学习法律(优等生),专业是国际私法、民事诉讼、比较法和哲学(她的论文获得了莱顿大学论文奖)。她的第一篇(学生)文章获得了Ars Aequi奖(1996年)。她曾是莱顿大学的助理教授,并获得博士学位。2001年,他获得临时措施和国际私法博士学位。她是Erasmus法学院的副教授,2011年2月被任命为正教授。2013年至2014年,她担任TPR主席(由比利时私法杂志授予),并在鲁汶大学(比利时)全球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2014年和2016年,她是加州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访问学者。
Kramer教授在国际私法、国际诉讼、比较法、仲裁、调解和欧洲私法等领域开展研究和讲座,并在这些领域发表了大量文章和书籍。她是荷兰科学研究组织资助的一个项目的负责人,该项目旨在确保跨境执法的质量(2011-2016年)。
此外,她还是《荷兰国际法评论》(NILR)、《荷兰国际私法杂志》(NIPR)和《Erasmus法律评论》(前主编)的编辑。她是《www.conflictoflaws.net》(国际私法新闻和观点)的荷兰编辑。
Kramer教授曾在不同的国外大学和研究机构担任客座教授和学者,包括鲁汶大学(比利时)、河内对外贸易大学(越南)和伊斯坦布尔(土耳其)、大学、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美国)和汉堡马克斯·普朗克比较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德国)。
(译者注:本书为散文集,主要介绍本书的两位编辑。由于书中资料有限,其他作者就不一一介绍了,作者列在相应论文之后。)
[本书的内容]
1997年,《阿姆斯特丹条约》扩大了司法合作领域的管辖权。二十年后,欧盟立法机构指定并颁布了许多关于欧洲民事诉讼程序的文书,这些文书也被各国法院所适用。毫无疑问,这些文书建立了一个真正的司法领域。尽管在许多情况下仍有不足之处,但它也使公民和企业能够依赖一个正常运作的司法系统和运作良好的跨境合作。欧盟的民事诉讼程序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成员国或欧盟制定共同的标准和最佳做法是非常重要的。
自1999年《阿姆斯特丹条约》生效以来,欧洲民事诉讼发展迅速。坦佩雷结论和随后的诉讼程序显示了一种建立新的法律、协调跨国诉讼和某些程序的统一规则以及国际私法的“传统”规范的趋势。虽然欧盟立法机构和学术界最初侧重于指定和讨论新的立法,但重点已转移到评估国家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不同文书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国家法律的互动。大量新的民事诉讼文书的出现以及相关规定的多面性也使人们关注欧洲民事诉讼法的一致性。
这本书的主题受到了重点从建立具有共同规则的新立法转向关注民事司法合作规则的实际实施、适用和运作的启发。虽然共同规则的讨论仍然很重要,而且因为共同规则的最低标准,讨论的重要性又恢复了。“在欧洲议会的倡议下,本书中的一些文件也关注如何超越共同规则,走向最佳实践。”这些最佳做法体现在欧洲文书的应用、新的民事司法渠道(包括电子司法、替代性争议解决和集体救济)的实施以及司法合作(例如,通过欧洲消费者中心和欧洲司法网络)中。这些反过来又可以自下而上地促进欧洲民事诉讼框架的进一步发展2。
本书收录的论文围绕四个重要话题展开讨论,在介绍了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的观点后,再依次围绕每个话题进行研究。本书第一部分是对欧盟民事诉讼共同标准的总体阐述,重点是民事诉讼与司法合作的总体协调。第二和第三部分集中讨论了当代民事诉讼的两个重要发展,即程序创新和通过电子司法解决纠纷的替代方式。第四部分简要分析了促进司法合作的最佳做法。本书以《欧洲民事诉讼法》马塞尔·斯托姆(Marcel Storme)的晚餐演讲结束。他认为,只有在所有成员国统一民事诉讼程序后,欧洲民事诉讼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律分支。
[图书目录]
导言、政策和立法观点。
从欧洲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则到最佳实践:概述
(作者:伯克哈德·赫斯,赞德拉·克雷默)
欧盟委员会的通用规则和最佳实践
(作者:诺雷尔·罗斯纳)
欧洲议会的共同规则和最佳实践
(作者:罗伯特·布雷)
第一部分:欧盟民事诉讼法的共同标准:协调与合作(第一部分:欧盟民事诉讼的共同标准:和谐与合作)。
民事诉讼法的协调:早期评论
(作者:雷莫·卡波尼)
欧盟国家民事诉讼法的相似性
(作者:C.H. van Rhee)
我们需要协调来完成一致的合作吗?
(作者:玛尔塔·雷凯霍·伊西德罗)
通过协调实现和谐的司法合作:我们能从刑事案件中学到什么?
(作者:莫尼克·黑泽尔霍斯特)
民事诉讼法的协调:美国模式适用于欧盟吗?
(作者:克里斯托弗·a·怀托克)
评克里斯托弗·a·怀托克的《民事诉讼法的协调:美国模式适用于欧盟吗?对文章“”的评论
(作者:扬·冯·海因)
第二部分:程序创新与电子司法。
从共同规则的起草到欧盟电子民事诉讼程序的实施:通过在线数据交换的电子司法通信
(作者:马尔科·韦利科尼亚,詹皮耶罗·卢波)
在线审判: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发展及其对欧洲程序法协调的潜在影响
(作者:约翰·索拉布吉)
电子审判的下一步:关键搜索为所有用户提供跨境司法的便利
(作者:恩斯特·斯泰根加、马尔科·韦利科尼亚)
电子审判、创新与欧盟
(作者:Eva Storskrubb)
立法成本与程序文化——一种研究程序法的新方法
(作者:阿德里亚尼·多利、文森特·理查德)
第三部分: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与司法合作。
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识别与共同原则
(作者:克里斯托弗·霍奇斯,斯特法安·沃埃特)
司法合作与争端解决的协同需求:欧盟小额诉讼程序的挑战
(作者:巴勃罗·科尔特斯)
跨境诉讼移植的最佳实践: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到法院程序
(作者:费尔南多·加斯孔·因乔斯蒂)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对司法合作解决纠纷的贡献以及如何在跨境案件中有效采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作者:乔兰达·吉尔兹尔)
第四部分:促进司法合作的最佳做法。
欧洲民事诉讼最佳实践的完善:一般评述
(作者:吉勒·库尼贝蒂)
从商业和实践角度看欧洲支付程序法律
(作者:卡里姆·马哈里)
法律专业人员的司法合作最佳做法是什么
(作者:阿图罗·皮乔托)
国家诉讼制度与欧洲统一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合作:最佳实践解决方案和统一应用
(作者:艾琳娜·艾莉娜·onţanu)
后记
欧洲程序法的相似性
(作者:马塞尔·斯托姆)
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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