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部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时,创新性地运用“以抵押过户”政策,将与抵押相关的合法拍卖房屋直接过户到买受人名下,进一步缩短了涉案财产的处置周期,降低了竞买成本,提高了财产的变现率,从而在胜诉中快速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政策解读
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配合开展有偿转让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明确有偿转让依据《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按照协议规定,申请抵押房地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办理过户、再抵押、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房地产登记与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执行
2023年4月18日,南方法院会同县公证处、不动产登记中心、农村商业银行召开“以抵押过户”业务推进会。南方法院着眼于执行实践,从法理和实务层面探讨了与抵押相关的拍卖行“随抵押转让”的制度和流程,评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了防范风险的措施和方法。会上,有关部门就如何协调与抵押相关的拍卖行“以抵押过户”,确保顺利实施达成共识。
成功的实践
买受人李某某一次性办理抵押相关房屋拍卖“带抵押过户”手续。
“这一成功实践充分保障了多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了涉及抵押法的房屋拍卖网上司法拍卖的实现问题。”南方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蒋德道说。以前对于资金有限的购房者来说,不仅要一次性筹齐全部房款,还要缴纳高额税费,还要办理抵押注销、房产过户、新贷款申请、新抵押登记等。,这是一项繁琐、昂贵且耗时的工作。但现在“带抵押过户”采用新旧抵押结合、新旧抵押分割、抵押变更三种模式,让人们享受到“一次”的便捷服务,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便利性。与传统模式相比,抵押相关的拍卖行过户登记周期大大缩短,按下“快进键”推动涉案财产处置。
典型案件
2023年2月,四川南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恢复执行何某、董某、梁某、黄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对南部县南龙镇奥体一号梁某、黄某名下抵押房产启动网上司法拍卖程序。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注意加强与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意向竞买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沟通,耐心解读民法典新规定,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权力,协调各方配合法院执行工作。5月1日,买受人李某某成功竞得拍卖标的,11日在未注销抵押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至其名下,并取得了新的房产产权证。
来源:南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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