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星期二)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新型“套路贷”犯罪情况。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案件216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49名,扣押涉案资产35.3亿余元。
其中摧毁了一个以大学生为主要目标的大型“套路贷”涉黑团伙,抓获129人,受害群众1.8万余人。
很多大学生陷入了“套路贷”的陷阱。
导致重度抑郁症,离家出走,甚至跳楼自杀。
2018年1月,河南省安阳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三个月前,一名师范大学生接到一个“校园贷”的诈骗电话,然后按照电话的要求,通过微信等网络工具申请了1000元起的贷款。双方约定后,学生按照对方提供的要求,在APP上向犯罪团伙提供了自己的相关信息,后来发现实际收到的贷款金额只有590元,以各种名义扣了410元。贷款期限也从原来约定的七天变成了实际的五天。借款到期后,因学生李某某无钱偿还,犯罪嫌疑人向学生李某某介绍了第二个借款平台,李某某再次向第二个借款平台借款偿还之前的债务。就这样,三个月的时间,大学生李某某欠下的借款已达5.4万元。
河南省公安机关接报后发现,该案涉及人数多、分布广、金额大。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后,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经查,2017年2月以来,江西省宜春市犯罪嫌疑人徐宽等人先后在江西、浙江等地注册成立多家网贷公司,并招募大量骨干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向大学生提供贷款,收取高额所谓手续费。
债务到期后,通过骚扰、恐吓等手段迫使受害人再次还款,使其陷入“套路贷”的陷阱。对于无力还款的受害人,犯罪团伙通过向其家人、亲戚、朋友、老师、同学发送裸照、灵堂照、侮辱性图片、短信等方式对受害人进行骚扰、威胁,从而对受害人施加巨大的精神压力,迫使其偿还借款。
如山东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李,多次被犯罪集团短信、照片辱骂、骚扰电话轰炸,导致重度抑郁,被迫休学退学;湖南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左因无力承担高额贷款债务被迫离家出走;陕西某高校学生杜某因陷入校园贷陷阱,在实习期间跳楼自杀。幸好被同事及时制止了。此外,王某、肖某、周某等12名被害人因无力偿还巨额债务,被迫在犯罪团伙中打工还债,并逐渐演变为犯罪团伙成员。在这次打击行动中,他们都受到了刑事调查。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基础。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在发布会上表示,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2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黄打非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强调今年是扫黄打非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要始终保持强大攻势,全力查办扫黄打非大案要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推动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在此次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突出重点、主动出击,着力从新业态、新领域发现新型黑恶犯罪,依法及时打击,促进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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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是一种新型黑恶犯罪。为什么群众对这种新形式的黑恶犯罪反应强烈?社会危害大?主要原因是很有欺骗性。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向等虚假证据,以审计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被害人继续借款、清偿债务,不断举债。最后,通过骚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催债,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这种新型黑恶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公安部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作出专门批示并提出要求,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套路贷”新型犯罪开展集中打击,打掉一大批“套路贷”黑恶势力团伙,取得明显成效。
满博摄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案件216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49名,扣押涉案资产35.3亿余元。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开道,对新型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发起了强大攻势。河南安阳公安机关经过一系列行动,摧毁了一个以大学生为主要目标的特大“套路贷”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29人,受害群众1.8万余人。浙江温岭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以信息服务公司为幌子的特大“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63名,涉案金额400余万元。广东佛山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通过金融借贷平台、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套路贷”的特别恶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2名,查扣虚假高空 white合同及大量抵押房产、车辆,冻结涉案财产价值5090余万元;甘肃酒泉公安机关打掉一个涉及7省市14家网贷公司的特大“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名,涉案金额近亿元。
“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危害极大。
首先,它侵犯了人民的合法权益。很多受害人一开始都有小额贷款,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胁迫下,很快就背负了巨额债务。一些受害者不得不卖掉房子来偿还债务,甚至自杀。
二是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套路贷”团伙一般不具备金融资质,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从事非法借贷活动。表面上看,他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了年利率为24%的借款合同,而实际还款往往是在2000%以上的基础上,远远超过了法定标准。
第三,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为了讨债,一般会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随暴力犯罪,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
第四,影响社会稳定。借助网络平台,一些“套路贷”从线下蔓延到线上,从传统的接触型犯罪向新型的非接触型犯罪转变。被侵害的群体数量更大,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性大。
公安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将从事非法讨债、高息贷款、“套路贷”的黑恶势力列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
二是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三是督办一批“套路贷”黑恶案件,派出十余个专家组分赴多地督办案件侦办;
四是主动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分析研判“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套路贷”线索,部署各地打击。
公众应该如何增强识别和防范“套路贷”的能力
“套路贷”主要是抓住了一些人急于快速获取资金的心理,以无抵押、无担保、快速贷款为诱饵,诱导受害人掉入陷阱。同时,有些人缺乏风险意识,在急于花钱的情况下,没有仔细审核借款合同内容,甚至签订了一些空 white合同。在“套路”下,制造了一系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直到事态扩大,损失惨重。从公安机关打击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类犯罪:
第一种是“抵押贷款”和“常规贷款”。犯罪嫌疑人将名下有房产的当地客户引诱贷款,层层设置违约陷阱,在银行制造流水痕迹,通过暴力讨债或法律诉讼手段,强占受害人房产。
第二种是“车贷”和“套路贷”。犯罪嫌疑人还故意给抵押机动车的客户设置各种陷阱,以未按时还款或车辆GPS信号丢失为由,恶意造成受害人“违约”,强行“拖走”车辆或用备用钥匙悄悄开走,迫使车主支付高额“违约金”和“拖车费”。
第三种是“现金贷”和“套路贷”。犯罪嫌疑人以点对点借贷平台、借贷宝app应用为依托,以年轻人、大学生、无业人员等有消费需求、无经济实力的群体为主要对象,以“无息、无担保、无抵押”为虚假宣传,引诱其落入“套路贷”陷阱。签订借款合同时,受害人不仅要提供姓名、身份证、住址、银行卡、社保、公积金等财产信息。那些正常贷款需要采集的,还要被要求提供超出正常采集范围的个人信息,比如微博认证,手机里的通讯录,微信通讯录,甚至你的手机服务密码,这样你就可以用你的服务密码来调整你的整个通讯信息。所谓的“违约”一旦发生,犯罪团伙就会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对受害人的近亲属、朋友以及一切社会关系人进行骚扰、侮辱、威胁、恐吓。,甚至利用送受害者头像PS的丧礼、低俗、淫秽,女性会给你发PS的淫秽照片收藏。
面对“套路贷”陷阱,必须做到“三要三不要”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面对“套路贷”陷阱,一定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顾后果盲目借贷。
第二,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放贷,不要相信无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广告。
第三,一旦发现“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受到不法分子的惊吓和威胁,而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坚持以人为本, 把打击“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举措,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提高分析研判、发现预警能力,不断提高打击水平。 并积极会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重点约谈一批点对点借贷平台,进一步规范点对点借贷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来源:中国长安网、@公安部
图文编辑: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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