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益阳农商银行90后柜员叶某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期间,伙同他人伪造虚假贷款信息,在该行七里桥支行骗取贷款34次,共计282万元。每办理一笔贷款,名义贷款人和中介获利7000元至12000元不等,剩余贷款由叶获得。
伪造文件并通过名义贷款人骗取贷款。
文件显示,叶某是益阳农村商业银行钱家洲支行综合柜员,年薪7万元左右。2018年6月,叶某在某酒吧认识了梁某。得知他是益阳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后,他说只要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贷款时没有实地调查,就可以提供名义上的贷款人和虚假信息,把贷款弄出来。
同年9月,叶某因经营亏损,急需资金弥补亏损空,于是想起了梁的办法,联系农村商业银行七里桥支行三里桥分理处主任周,申请贷款。周回忆,2018年8月,叶某找到他,说要介绍客户过来贷款。因为他所在的支行被分配了大额贷款业务,周就答应了。此后,叶某介绍了很多客户过来贷款。一般是叶某提前通过手机告知客户姓名,然后客户拿着资料过来申请贷款。
这些客户申请的贷款是“易商通”小额贷款,这是一种为小微商家提供贷款的产品,只要持有营业执照、征信或财产证明。
办理贷款时,叶某负责打通关系,周某负责放贷,梁某等中介负责寻找名义贷款人,伪造贷款所需文件。借款打至名义贷款人账户后,名义贷款人提取好处费7000元至12000元后,剩余款项由梁等人存入或转账至叶某银行账户。
发现客户的问题后继续放贷。
周说,这些客户的资料没有经过详细审核就通过了他的审批。据证人任某回忆,他第一次借款8万元,这8万元借款他实际拿到了6.8万元。剩下的12000元,4000元买了4条烟,送给了分局的一个领导。第二笔借款也有4000元,由叶转给审批借款的领导。
直到2019年8月,益阳农商行总行指出七里桥支行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周开始担心这些客户是不是有问题。在他的再三追问下,叶某终于承认,申请贷款的营业执照、房产证等材料都是伪造的,这些贷款都是他自己用来投资、偿还债务的。
叶某还说自己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所以继续借钱偿还之前贷款的利息。他调到益阳做客户经理后,会主动把这些贷款转到自己名下。于是,周答应了叶某的要求,批准了几笔借款。据统计,叶某介绍的问题客户有46个,伪造的贷款信息涉及营业执照、房产证、个人信用报告、机动车驾驶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2019年10月17日,叶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投案自首,并退还部分违法所得。最终,法院认为叶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并判令其赔偿受害单位益阳农村商业银行各项损失二百零六万元。周另案处理。
潇湘晨报记者李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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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伪造房产贷款诈骗案,伪造结婚证诈骗借款案例":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0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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