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手段和模式不断翻新,已经成为网络时代的“毒瘤”。在19日召开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检察白皮书》。白皮书公布了五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典型案例。这五类电信诈骗分别是假交易平台、网恋、冒充公安人员、电诈相关洗钱犯罪、诈骗相关助信犯罪。检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以免落入电信网络诈骗陷阱。
据介绍,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增长最快的刑事案件类型之一。据统计,近三年来,深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上升趋势。
2019年是诈骗案件数量最多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数量同比增长38.3%,人数同比增长139.6%。
2020年以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数量激增,案件数量增长53倍,人数增长42倍。
2021年上半年,协助审查逮捕信息网络犯罪的人数已经成为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第二大犯罪类型,占全部审查逮捕人数的十分之一。
在上述五类电信网络诈骗中,网恋电信诈骗、冒充公安人员电信网络诈骗在过去均有报道。这里主要介绍另外三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一个
虚假交易平台电信诈骗传播面广,受害者多。
伪交易平台电信诈骗最大的特点是集群效应,范围广,犯罪金额巨大,受害人容易受骗,受害人众多,受害人损失惨重。
典型案例:汇金所66人电信诈骗案。
被告人、范某平、余某及其代理人以深圳某汇金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购买虚假交易平台(EC0、AMC、BANYAN虚假交易平台)软件系统,未能与真实的国际交易市场对接,在平台内进行封闭虚拟交易,非法交易外汇、黄金、恒生指数、原油期货等虚拟产品,骗取投资者财产,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汇金所案件是近年来市检察院办理的最大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之一。经审理,本案被告人一审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5人,判处三年至九年有期徒刑的有41人,均为实刑,无缓刑。在66名被告中,3人被判犯有非法经营罪,1人被判犯有掩饰或隐瞒犯罪所得罪,另外62人被判犯有诈骗罪,这些罪名都与起诉书中的指控相符。
2
电诈相关洗钱犯罪手段隐蔽。
电话卡密码是卡号和密码的缩写。犯罪嫌疑人通过高买低卖“卡”的方式,迅速将诈骗所得的钱财洗白。这种诈骗相对隐蔽,不容易被事主发现。
典型案例:谢、林某辉等13人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这是中国首例“卡米”洗钱案。
被告人谢等人利用购买的福建省龙岩市钟石镇公民信息,远程租用服务器。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日,他们在某银行旧个人网银中破解客户账户密码,成功登录38000个账户,然后冒充银行客服给受害人打电话,通过提高信用卡额度骗取他人财物。被告利用软件改号,冒充银行客服给受害人打电话,称受害人是优质信用卡客户,可以申请贷款。如果受害人同意,他会帮忙开通功能。但为了测试被害人的信用额度和还款能力,需要向被害人绑定的借记卡账户转账一笔款项(此时被告人已登录被害人网上银行,向被害人信用卡绑定的借记卡申请贷款,但被害人不知情,误以为是测试付款), 但他必须在十几分钟内归还给银行,并在此过程中骗取受害人手机验证码将申请的贷款转到被告一级卡上。
2018年3月起,该诈骗团伙以网购退款、快递丢失等为由,向受害人发送二维码。,并通过扫码的方式将被害人的财物骗取到被告人的一等卡中。
诈骗成功实施后,被告人迅速将钱款转入洗钱“水房”提供的二级银行卡账户。“水房”立即通过支付宝在网上购买移动充值卡的“卡密”,然后将获得的卡密低价出售,达到洗钱的目的。本案已认定诈骗金额为人民币404万元。
深圳中院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窝藏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等人八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
与欺诈相关的帮助信犯罪急剧增加。
2020年以来,与诈骗有关的帮信犯罪激增。从扶信犯罪办案数据来看,2020年全市受理批捕案件比2019年增长53倍,人数增长42倍。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因助信犯罪被批捕的人数已迅速成为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二大类刑事案件,仅次于盗窃罪,占全市半年批捕人数的11.4%。
典型案例: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该案是境外某电信诈骗团伙的求助团伙。它专门组织人分批进入内地办理各种银行卡和营业执照并出售给诈骗分子,利用账户信息欺骗受害人并收取钱款。
2018年8月起,被告人廖某开始进入内地办理多张银行卡,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廖某明知所开银行卡可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不正当用途,仍积极参与其中,谋取利益。他使用虚假的工作、居住证明在内地开银行卡,开通网银功能。开户后,他进行小额转账,测试银行卡能否正常使用。2019年8月,被告人廖某伙同他人使用虚假工作、居住证明再次入境内地办理银行卡。2019年8月8日至9日,被告人廖某先后在深圳市各区7家银行办理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经核查,与被告人廖某在某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的22个账户涉及全国各地电信诈骗案件,交易金额达人民币100余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廖伪造完税证明。
廖在审查起诉前拒不承认自己帮助电信网络犯罪活动,并以威胁自己在台湾省地区的人员为要挟,要求尽快释放办案人员,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经过检察院的讯问和解释,廖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认罚。他在法庭上表示,回到台湾省后,他将向亲友宣传卖卡和电信诈骗的社会危害,并警告他人不要再实施此类行为。同时,廖感谢司法机关根据其认罪态度从轻量刑。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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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27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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