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彩礼,源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也称聘礼、彩礼。可以说初步达成结婚协议是一种民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思想观念的变化,彩礼的内容也在不断更新。从洋车、手表的缝纫机,到冰箱彩电洗衣机,再到现在买车买房送现金,彩礼成了男女婚前要跨过的一道坎。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彩礼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会步入婚姻。即使结了婚,短时间内也不时会解除婚姻,因彩礼产生的纠纷闹上法庭也屡见不鲜。记者梳理了四个涉及彩礼纠纷的案例,以期通过案例陈述和解释,提高人们对订婚财产的认识,减少彩礼返还引发的纠纷。
酒席费用不是彩礼。
同居,酌情回归。
石某与王经人介绍认识,订婚后同居一段时间后分手。石某要求王某返还彩礼被驳回,遂诉至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王某返还彩礼79600元。
庭审中,被告王辩称,双方没有按照当地习俗订婚,原告起诉的彩礼不属实。只是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不同意返还。
蒙阴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7年9月订婚并开始同居,2018年6月分手。庭审中,原告提供了证人李的一份证明,证实原告向被告支付彩礼3.18万元、三金2万元、改签费2万元、酒席4800元、电动车3000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订婚后,原告给付的彩礼、三金礼金等贵重物品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于彩礼。双方未登记结婚的,应当返还。本案原被告与被告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应考虑同居等因素,确定适当返还。其他小规模交往是互惠的,酒席等费用不应视为彩礼,不予返还。法院判决被告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石某现金2万元。
负责本案的法官王家安解释说,按照习俗结婚所支付的彩礼属于返还彩礼的范畴,但酒席费用不属于此范畴。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鉴于双方共同生活,彩礼应酌情返还。
同居和购买房产。
全额返还不公平。
2017年7月,李与张相识并自由恋爱。经双方父母同意,于2017年11月23日举行了订婚仪式。在婚礼上,李付给张31800元彩礼。2017年12月16日,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一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礼后,因为彼此不了解,生活环境和习惯不同,经常为琐事争吵,最后分手。李某某诉至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彩礼31800元。
蒙阴法院经审理查明,在订婚仪式上,原告向被告支付彩礼31800元,但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感情不和自行解除同居关系。被告与原告在共同生活中,用上述彩礼购买了空 tone等电器及其他物品,共计花费28497元,现归原告所有。被告怀孕后流产,入住蒙阴县中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448.17元。
法院认为,原告按照农村习俗向被告支付彩礼31800元,是有条件给予与被告建立婚姻关系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是否返还彩礼,应以双方是否共同生活为标准。原被告与被告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此外,还查明双方同居导致被告怀孕流产,对被告身心造成一定影响。双方共同生活,被告用原告支付的彩礼购买的物品归原告占有和使用。综上,原告要求被告全额返还彩礼,显失公平。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张向原告李某某返还彩礼850元。
短期婚姻关系破裂
返还彩礼没有依据。
2017年5月,曲某与闫某(女)经人介绍认识。见面后,他们的爱情和感情迅速升温,并于2017年11月登记结婚。但是好景不长。结婚前,两人都因煤气中毒住院。出院后,双方关系大不如前,在随后的生活中也因为各种矛盾经常吵架。2018年3月,曲某与颜某分居。不久后,曲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认为彩礼钱必须在婚前一年返还。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认识登记结婚8个月左右,婚姻基础较差。从登记结婚到两人分居4个月左右,婚后没有建立稳定的夫妻关系。结合庭审中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的陈述,认为原、被告双方难以共同生活,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但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因给付彩礼造成的家庭困难,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原告曲某与被告闫某离婚,驳回原告曲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解释,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离婚后是否返还婚前彩礼,这在当前的婚姻纠纷中较为常见。很多当事人认为彩礼是为结婚付出的,离婚后应该还回来。其实这是一个误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了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条件。本案中,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但未提交因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证据,故法院对其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除了彩礼再要三万
不义之财必须归还。
订婚当天,“准公公”索要彩礼3万,婚姻失败,拒不归还。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刘是95后,他和他的女朋友小张要订婚了。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分两次给女方10.5万元的订婚礼金,女方分两次返还1400元。可就在订婚那天,小张的父亲老张突然把刘叫到一边,要了3万块钱,声称不给就不同意订婚。刘被迫找人取钱,给了“准岳父”。
然而,几个月后,刘与小张发生矛盾,冲突激烈。一次吵架后,小张去了外地,再也没有回来。刘多次联系小张,小张始终没有回复。半年后,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张返还彩礼及给老张的3万元。
法院认为,刘在订婚当天给予的3万元并非小张所收,也不属于彩礼范围。要求小张返还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刘可以单独起诉。于是,刘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小张父亲老张返还3万元。
东昌府区法院认为,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以牺牲他人为代价获取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方取得财产利益;另一方遭受损失;得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取利益没有法律依据。老张在女儿小张与刘订婚时,要求刘额外支付3万元。没有法律依据,刘的财产遭受损失,属于不当得利。现刘要求返还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故法院判决小张父亲老张返还刘3万元。(记者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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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老胡的评论
在一些地方,彩礼仍然是许多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的沉重负担,一些农村男青年因为付不起彩礼而单身的情况并不少见。同时,近年来,由于订婚后分手、闪婚等各种现象的增多,因彩礼返还引发的纠纷也有所增加。
虽然我国司法解释对彩礼返还有明确规定,但现实生活中仍出现新的情况,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同时,从农村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彩礼是一种刻板印象,使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变了味,也使许多家庭因彩礼而返贫。因此,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来消除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整治移风易俗、挥霍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当前,在广大农村,要深入开展新婚大事宣传教育,树立以不收彩礼为荣的观念,引导农村青年自觉抵制彩礼,敢于与陈规陋习决裂。
同时,也要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把自觉抵制彩礼、坚持新结婚仪式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大家互相提醒,对收受彩礼的人,特别是收受高额彩礼的人进行批评教育,煽动混乱,促进乡风文明风尚的形成。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甚至杜绝彩礼引发的纠纷。(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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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定亲 彩礼,定亲给彩礼话怎么说":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25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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