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
截至9月28日,廊坊市共有66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公开宣判,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有效维护了廊坊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冯雪,男,河北霸州市人。被告人伙同郭建元、霍、、赵(均已判刑)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勒索人民币13万元。其中,2017年12月26日9时许,被告人冯雪、郭建元采取向环保部门举报牟星经营的企业污染环境、妨碍牟星正常经营的手段,迫使牟星支付郭建元人民币10万元。2018年2月4日0时许,被告人伙同郭建元、霍、,预谋以王无证驾驶为由,敲诈勒索人民币12000元。2018年2月23日20时许,董某某被敲诈18000元。
霸州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冯雪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任洛月、何系任洛月,男,河北省文安县孙氏镇董村人;何,男,河北省文安县孙氏镇岳村人。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岳受任委派,先后11次以索要债务为名,到文安县大围河乡虎头村,对被害人胡某堆、胡某英进行威胁、恐吓、骚扰。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岳受任委派,多次对被害人杨及其家人进行威胁、骚扰。2017年12月5日后,经公安机关多次劝告,二被告人继续实施上述行为。被告人任洛月、何、任等恶势力团伙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被告人任洛月还以营利为目的,与他人合作。2017年6月、7月,他在文安县文安镇新开路某自建楼内开设动漫城游戏厅,内有55台赌博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
2017年11月,在张龙文安县尚客优酒店二楼,组织胡世英、翟建伟、李永海等人多次赌博,赌资共计15.5万元。
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他被判犯有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何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荆崇标、孙秀梅强迫交易案荆崇标,男,河北省文安县人;孙秀梅,女,河北省文安县人。
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荆崇标以文安县柳河镇西柳河村西洪池物流为基地,强行收取途经其基地门口的运材车辆驾驶员苏某某的停车费,以谋取利益。对路过的木材驾驶员孙某某等人进行看守并强行拦截,对不停车交费的木材运输车辆进行追赶、恐吓驾驶,强行收取费用。
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荆崇标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撤销原判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孙秀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赵天骄、张斌强迫交易案赵天骄,男,河北省霸州市人;张斌,男,河北省霸州市人。被告人赵天骄伙同被告人张斌、马大国(现已外逃)等人,于2018年1月10日至1月14日,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在霸州市煎茶铺镇经营企业的外地人强行销售烟花爆竹十次。赵天骄、张斌犯罪团伙属于恶势力犯罪组织。案发后,张斌投案自首。
巴州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赵天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撤销原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斌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刘爱华、周春强、高伟、刘建宏等。刘爱华,男,河北霸州市人。周春强,男,河北省霸州市人。高伟,男,黑龙江省克东县人。刘建宏,男,河北清河县人。郑涛,男,黑龙江省北安市人。张,男,黑龙江省克东县人。冷,男,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杨,男,黑龙江省铁力市人。
被告刘爱华与王东升在土地所有权上有许多纠纷。2017年6月29日,王东升妻子刘亚娟等人继续用车辆、悬挂横幅等方式堵塞刘爱华、周春强经营的彭达制管厂门口,影响工厂车辆通行。2017年7月4日上午,被告人高伟指使被告人、张超、等人在制管厂门口撕扯横幅时殴打刘亚娟、刘占娟,并砸坏刘亚娟等人的手机3部、平板电脑1台。当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高伟租用铲车将制管厂空东侧地面上的集装箱棚及砖堆撞倒。被害人刘亚娟、刘占娟在下午的冲突中受伤,导致刘亚娟肺挫伤、右侧气胸、右侧尺骨骨折;刘占娟第10和第11根右肋骨骨折。经鉴定,刘亚娟的伤情为轻伤一级,刘占娟的伤情为轻微伤。事件发生后,刘建宏投案自首。
2017年7月28日14时许,因征地拆迁问题,被告人高伟指使被告人冷纠集被告人朱克章、、杨,以维修空调整为由,将被害人高某某诱骗至霸州开发区村倪会清家对面的巷子内,持凶器将高某某轻伤。案发后,杨、张、冷、高伟、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霸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爱华、周春强、高伟在案发前已达成高伟组织人员清理封闭现场的一致意向,对高伟组织人员清理现场依法造成的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高伟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刘爱华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判处被告人郑涛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判处被告人张超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判处被告人冷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处被告人杨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判处被告人周春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被告人刘建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邯郸
9月30日,在邯郸中院的统一安排下,武安、临漳、鸡泽、大名法院依法公开宣判4起恶势力犯罪案件。12名涉恶犯罪分子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受到依法惩处。
四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贾海泉、被告人白玉林等人采用恐吓、恐吓、殴打等手段,统一制定进货价格、统一销售渠道,迫使十二个废纸包装站通过其渠道向沙河市某纸厂销售废纸纸箱约64818.44吨,总价13124102.61元,并从中强制抽成,非法获取经济利益64.82万元。武安市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贾海泉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被告人白玉林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吴增福、吴某峰、吴某海等人多次在临漳县临漳镇郝新庄村及周边地区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形成恶势力。2017年2月4日,被告人吴增福伙同吴某禄、吴某峰、吴某海、吴某玉等人与王某民、王某龙、王某强发生斗殴,致二人轻伤、六人轻微伤;2018年2月21日下午,被告人吴增福伙同吴某海、吴某峰、吴某玉等人持菜刀、铁棍、木棍与郝某良、王、王某良发生斗殴,致1人轻伤、5人轻微伤;2018年2月24日9时许,被告人吴增福伙同吴某海、吴某峰等人在临猗镇派出所门口喊叫、下跪、平躺约一小时,影响正常办公和出入,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临漳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增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被告人金二杰、季江峰、、吴、金洪刚在鸡泽县乡垄断收购玉米芯,并以砸车、扎胎、碰瓷等手段对粮食收购点及拉玉米芯的司机进行敲诈勒索,迫使该团伙将拉玉米芯的车辆安排在鸡泽县乡,并按车辆大小缴纳100元、150元、200元不等的费用,致使粮食收购点压低玉米芯的市场价格进行销售。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该团伙敲诈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1850元。鸡泽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金二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季江峰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17年11月初至2017年12月中旬,经营按摩店的被告人伙同被告人何、、等人向同行敲诈勒索,先后在山东省临清市、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成安县、大名县等地以身体受损、对方无行医资格证为由,向针灸按摩店敲诈勒索钱财,共计所得16000余元。大名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李云飞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沧州
9月30日上午,吴桥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以王立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刑事案件。
被告人王立新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李超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被告人周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被告人任志强犯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被告人董春阳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以来,以被告人王立军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设立盛鑫小额贷款公司,由王立军担任公司老板,任志强负责店面,、周等人负责催款、张贴广告。这个犯罪团伙经常盘根错节,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该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吴桥法院经公开审理,根据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县人大代表、CPPCC委员及各界代表旁听了庭审并宣判。
张家口
近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张家口市宣化公安机关经过数月缜密侦查,一举摧毁两个涉恶团伙。
周犯罪团伙案
周(绰号“)等5人涉黑涉恶团伙,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起刑事案件。经宣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我局依法逮捕,现羁押在宣化看守所。此外,周(绰号)长期伙同他人在宣化区塔尔村乡矿区工作,并涉嫌其他犯罪。为深挖犯罪,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周等人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线索查证属实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严重刑事案件,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10000元的现金奖励。凡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或销毁隐匿证据的,将依法严厉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号码:
1.李警官:3049328,13703130361
2.彭警官:3049320,15903130316。
3、3049110
南海军涉黑案。
一个以南海军(绰号“南哥俩”)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为南海军、郭小虎(绰号老虎蛋),其他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团伙长期在宣化区特别是塔儿村矿区附近游荡,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案件。为深入挖掘该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毒瘤,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公平正义,现公开征集该团伙犯罪线索,希望广大群众,特别是受到该犯罪团伙侵害的单位和个人,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犯罪线索。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证人采取保护措施。刑事案件查证属实的,给予5000元奖励。同时我们也在告诉其他参与犯罪团伙的成员认清形势,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参与违法犯罪或者包庇、袒护、包庇、纵容犯罪分子的,一经抓获,将受到严惩。
举报电话号码:
1.张警官:15931311543
2、0313—304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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