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格润汇公告东方能源(000958。SZ)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手续已办理完毕。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无偿划转所持部分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发[2021]313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向中国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无偿划转东方能源约2.61亿股。股份转让已于11月25日完成。
目前公司总股本约53.83亿股,本次转让约2.6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实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仍持有约28.67亿股,持股比例为53.25%,其实际控制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约6631.1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综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9.33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4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持股约2.61亿股,持股比例为4.85%,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本文来自葛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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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东方三峡股权投资基金,东方能源收购":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24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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