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邢台市和我市关于金融借贷领域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有效打击非法金融借贷中的涉黑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市开展十大重点行业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要求, 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金融借贷及该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维护我市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特此通知如下:
一.非法金融借贷的定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关于办理非法借贷刑事案件的意见》,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或者以借贷为日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出业务范围,以营利为目的,定期向不特定的社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二,职责分工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变相吸储、高息放贷、暴力催收等非法金融借贷线索的举报。
公安机关:负责受理非法金融借贷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和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线索。
市场监管部:负责受理违法“金融借贷”广告等线索。
中国人民银行沙河支行:负责受理涉嫌洗钱犯罪的举报及其他相关线索。
银保监沙河监管组:负责受理银行保险机构变相吸储、高息放贷、暴力催收;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内外勾结销售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理财产品或有组织的保险欺诈;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内外勾结,获取信贷资金后高息转贷,利用其银行保险职业身份为非法金融借贷增信、宣传或提供便利;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为“套路贷”“高利贷”等涉黑涉恶人员或组织提供业务支持。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发区要切实履行材料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行业、本辖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投资(咨询)公司、贸易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行业,加强日常检查监督,严厉打击非法金融借贷,做好本行业、本辖区非法集资、非法金融借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登记受理工作。
第三,郑重提醒
非法金融借贷活动的蔓延,不仅直接侵害了个人和家庭的合法财产权益,还容易通过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诱发其他犯罪,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要学法、知法、守法,善于对各种手段的非法金融借贷活动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无抵押、无担保、分秒必争的贷款要擦亮眼睛,避免个人财产损失。如发现非法金融借贷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金融环境。
联系电话:扫黄办公室:8921172地方金融监管局:8921090
公安局:8625907市场监管局:8701801
中国人民银行:8801062银保监管员:8806778
农业和农村局:8702189供销社:8921234
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8788209
商务局:8786266
沙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沙河地方财政监督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沙河市公安局沙河市场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沙河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沙河监管组
沙河市农业农村局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局)
沙河市供销合作社沙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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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打击非法金融放贷活动总结,非法金融放贷宣传标语":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23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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