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获悉,越秀警方近日打掉一个以林为首的涉嫌“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1人,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目前,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3月12日,越秀警方接到女事主报警,称因急需资金周转,向犯罪嫌疑人林某借款。因为小谢不能在期限内偿还贷款,他受到了对方的威胁。接到报警后,越秀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2018年12月4日,通过他人介绍向林某借款15000元,并被要求签订借款合同30000元。林说合同是为了防止违约而签的,合同只有一份,由林保管。扣除20%的手续费和500元的上门费,小谢最终拿到了11500元的贷款。
根据合同条款,小谢将在一个月内还本付息18000元,每五天结算一次。如果超过期限,就是违约。在陆续偿还12000元后,林以逾期未还为由,声称自己违约,并要求按照借款30000元的合同支付剩余的18000元。
不久,林某称,为弥补第一次合同违约,要向另一犯罪嫌疑人王某借款13000元,并让重新签订借款25000元的虚假合同。新合同要求每日还本付息,每10天结算一次。在小谢陆续支付给她16400元后,她已无力偿还剩余的还款。此后,王等人不断威胁恐吓,并到其出租屋将锁砸开并追回,并威胁将其照片合成嫖娼卡寄给其家人。小谢不知所措,然后报了警。
经查,该团伙作案手法具有典型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专案组随后找到多名受害人,发现他们与小谢有类似的贷款经历。
经越秀警方调查,林某等人经营“广州XXX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王某经营“XXX科技”公司。两家公司均无贷款资质,但均以小额贷款业务招揽业务,公司相互配合骗取被害人财物。其中,“美容贷”是他们实施“套路贷”犯罪的主要业务之一,业务对象主要是在广州工作的18-30岁年轻女性。
据了解,该团伙通过网络广告和中介介绍寻找贷款客户,然后与受害人签订单方空 white合同,收取高额手续费和上门费。期间,该团伙扣押了受害人的身份证、手机通讯录,甚至要求受害人提供裸体视频作为借款条件。随后,借款人被武断地认定违约,要求借款人支付高额违约金。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就强迫借款人向该团伙的其他成员借款以偿还贷款。最后,当受害人无力还款时,团伙成员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进行威胁。
据了解,在调查中,警方发现有的受害者签订合同多达7次。三年前,他们在读大学的时候,从最初的贷款3000元开始,积累到今天的近14万元。
越秀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消费,不要盲目借贷。需要借款时,应向银行等有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借款。不要相信陌生人在各种网络聊天群里发布的“无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广告。
采写:实习记者朱通讯员陈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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